连载六:不为公众所知的改革(2)
张军
11:56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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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错”的开始

其实,从改革的政策和决策来说,国有企业才是第一个改革的目标领域。在有关农村经济的文件中,并没有真正出现过“改革”的字样,其内容也基本属于政策调整的范围。而且农村耕作体制的变革本来就是农户的一种“自发秩序”,带有自下而上演进的性质,还算不上“改革”。从很多已披露的文献判断,中央政府的决策层在酝酿和试行改革时,选择的突破口恰恰是工业企业的管理,办法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可以说1978~1980年,改革的焦点一直放在扩大企业自主权上。只是这个突破口的选择并不是很成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历史学学者萧冬连教授在其文《国有企业改革的起步及其矛盾》中提到了这个看法。

    1976年“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之后,中国的国有企业部门实际上正处于人心涣散和管理混乱的局面,这一点从著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编年史:1978-2005》的章迪诚先生提供的数据中可略见一斑。尽管1978年国家的基本建设有雄心勃勃的计划安排并且拨款较上年增加了40%,但全国1/3的国有企业的生产秩序却依旧不正常。其中,全国重点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中的30项主要质量指标中有13项低于历史最好水平,38项主要消耗指标中的21项没有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国有工业企业每百元工业产值提供的利润比历史最好水平低1/3;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达到24.3%,亏损额达37.5亿元。 
  在计划经济时期,改善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一直是令计划者头痛的问题。有资料显示,1977年11月,国家计委向中央政治局提交的《关于经济计划的汇报要点》和《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简称“工业三十条”)两份文件,就主要涉及到了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体制问题。当时频繁派出政府代表团出国考察,了解和介绍国外工业企业管理的经验也成为代表团的一个重要的使命。据经济学家房维中先生回忆,1978年6月30日,华国锋同志在听取谷牧访问欧洲五国汇报后说:“外国企业管理确实有些好经验值得借鉴。”

    1978年7~9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务虚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先念提出实现专业化、发展合同制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赋予企业必要的独立地位,让企业根据所需,主动地履行经济核算,增收减支。此次讲话代表的显然是一个压抑了许久的思想。它发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先声,使得“扩大企业自主权”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历史起点。  
  1978年10月底,国家经委又组团访问了日本,回国后考察团的主要成员袁宝华、邓力群、马洪、孙尚清等再向李先念同志汇报。李先念非常认同搞好搞活企业的重要性。而要把企业搞好,当时的看法就是要扩大企业自主权。经委组织赴日考察团向国务院提交了《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报告》。据说,这份报告经余秋里和康世恩的批示印发下去,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1978年10月,四川省率先选择六家地方性国有工业企业下放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权利。这六家试点企业分别是: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和南充丝绸厂。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年终完成计划指标之外,一是允许企业提留少量利润,二是给职工发放少量奖金。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一改革的分量实在微不足道,但在当时无疑是一次“破冰之旅”。

    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局局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教授在2004年9月20日出席新浪财经举办的“国企产权改革与社会公正”沙龙时曾回忆了早期的这段经历。他说:“1979年,中央专门组织100多人的一个调查小组,总结过去改革的经验,当时计委、经委必须都是老一点的同志参加。从调查的结果得出一个结论,现在看是一个很大的进展:国有企业的问题看来不在原来说的中央管得过多,还是地方管得过多;中央管或地方管都只是一种行政管理,如果要解决企业的问题,搞活企业,必须适当地建立企业自主权。从这时开始提到自主权了。究竟怎么拿到自主权呢?当时开了很多的座谈会,和企业商量。企业就说我要自主权,但我现在最缺自主钱,希望你们给我钱。大家既想搞活企业,又想让企业拥有自主权,但是给自主钱国家财政不答应。后来商量能不能实行利润分成制,预算的钱不能给,只能分一定的计划外的利润给企业。但是,由于财政的任务很重,需要100%交给国家,分多了不行,所以分了1%~3%,能达到10%的很少。”

    杨启先教授所说的这个结论实际上早在1961年就被经济学家孙冶方提出来了。孙冶方在1961年后多次提出,经济管理体制的中心问题,不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而是“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的权力、责任和它们同国家的关系问题,也即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问题”。 
当然,他的这些观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了批判,不可能得到政府的重视。1978年夏天,国家计划委员会研究所在薛暮桥的带领下曾到江苏进行计划管理体制调查,同年的7月24日,写出了《关于计划管理体制的一些意见》,指出现行计划体制的根本缺点有两个:一个是条条与块块的相互分割,另一个是国有企业没有机动的权力。这样的体制割断了行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用报告的话说:“企业与企业不能自由结合,两个企业能够商量解决的事情,必须分别层层上报,请两个领导机关协商批准,许多一天半天能够解决的问题,往往要拖延几个月。” 《意见》提出,改革计划管理体制,不仅要解决条条与块块之间的矛盾,还要解决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扩大地方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扩大企业的权力,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1979年年初,四川省委批转了省经委党组《关于扩大企业权力,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批准对四川化工厂等一百家企业进行更大范围的扩大自主权试点。四川大型国有企业改革试点的成功为中央政府开启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全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持。1979年5月25日,国家经委、财政部、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六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内燃机总厂、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等八家企业进行企业扩权的试点。 
  为什么四川省率先进行了国有企业扩权的试点呢?简单说来,似乎应归功于当时四川省领导班子的务实作风。出于战略的考虑,四川作为具有防御战略地位的西南大省,政府在四川建立了数量非常多的国有企业。在我的书房里,有一本十多年前出版的书,叫《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发现,四川实际上是1964年毛泽东提出要进行一、二、三线战略重新布局和抓紧西南“三线”建设工程的重点地区。根据马泉山在《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中提供的资料,“三线”建设的最初想法来自毛泽东。毛泽东在1964年前后集中地讲了他的备战思想和中国工业的再布局战略。他特别强调,当时的工业都集中在沿海和大城市,不利于备战。他说,工厂可以一分为二,要抢时间迁到内地去,各省都要搬家,要建立起自己的后方基地。他还说,你们不搞攀枝花,我就骑着毛驴去那里开会;没有钱拿我的稿费去搞。西南“三线”建设的重点项目集中在铁路(川黔、成昆、贵昆、襄渝、湘黔等)、钢铁(攀枝花、酒泉、武钢、包钢、太钢等)、煤炭(六枝、水城、盘县等)、电力(映秀湾、龚嘴、刘家峡、夹江等)以及石油、化学和机械(以四川和贵州为重点)等。在那里,建设起来了许许多多的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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