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跌荡一百年下卷连载五(3)

订阅
2009-11-18
吴晓波
 1  |  2  |  3  |  4  |  5  |  6  |  7 

1959年初,很多苏联专家向国内抱怨,中方的一些企业撤销了按苏联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设立的技术部门,取消了必要的技术规格和标准,他们表面上仍留在岗位上,享受薪金,承担合同规定的生产责任,但实际上已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武汉冶金公司的12位苏联工程师说他们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工作了。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一设计院的中方领导有8个月没有与苏方专家见面。 

最能生动地体现中国自主性的事件,是“鞍钢宪法”的诞生。 

鞍山钢铁厂是当时中国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被称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一五”计划时期,鞍钢共完成基建投资总额15.45亿元,占全国同期冶金工业基建投资总额的1/3。五年累计,鞍钢共生产铁1 090万吨,钢846万吨,钢材566万吨;分别占全国同期总产量的54.3%、50.8%、42.91%,可谓是半壁江山。1960年3月11日,中共鞍山市委向中央写了《关于工业战线上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在列举大量事实后,提出要“继续彻底地批判坚持一长制、实行经济和技术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办企业的资产阶级路线,坚决地贯彻执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依靠广大群众办企业的无产阶级路线;继续彻底地批判和克服教条主义,进一步树立敢想敢说敢做的共产主义风格,使运动一浪高一浪地向前发展”。 

毛泽东看了这个报告,非常兴奋,于3月22日作了重要批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10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现在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马钢即苏联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公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它形成了一套富有特色的管理和技术标准,被尊称为“马钢宪法”,是苏联工业模式的一个骄傲。“鞍钢宪法”的提出,显然是针对“马钢宪法”而言的。 

“鞍钢宪法”的核心经验有两条,一是“两参一改三结合”,二是政治挂帅。 

“两参一改三结合”即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改革和改进上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它被认为是“我国对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一条极具特色的重要经验”。 

关于政治挂帅,时任鞍山市委第二书记、鞍钢党委第一书记兼经理袁振的表述是这样的:“‘鞍钢宪法’的基本内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坚持大搞群众运动,坚持不断革命,坚持总路线、大跃进。‘鞍钢宪法’是毛泽东思想在经济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无产阶级办企业的根本路线。”辽宁省委书记李东冶则直接将“鞍钢宪法”与“马钢宪法”进行了对比,他说:“鞍钢宪法的实质是什么呢?中央批示中指出,实质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问题,就是党的领导,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马钢宪法’是什么?一不要党的领导,二不要群众运动,三是单纯技术观点。” 

5月23日,冶金部在鞍山召开现场会议,号召全国企业学习和推广“鞍钢宪法”。 

一个多月后的7月16日,苏联政府突然照会中国政府,提出撤走全部在华工作的专家。在外交照会中,苏方提出的理由是:“最近,中国方面在处理在中国工作的苏联专家问题上开始推行一条显然是对苏联不友好的路线,这与条约的规定以及社会主义国家间通常的关系准则是相抵触的……所有这些都伤害了苏联专家们的感情,中国方面对他们的不信任引起了他们的愤怒,使得他们被迫向苏联政府提出回国。”从7月28日到9月1日,苏方撤回专家1 390人,停止派遣专家900多人,同时中止专家合同和合同补充书343份,废除科学技术合作项目257项。到1960年12月,留在中国的苏联专家只剩下一个人。 

苏联专家的撤走,是中苏两国在多种立场、利益上的分歧的总爆发,两国关系从此彻底毁坏。 

“撤走令”事先毫无预兆,今日贸然下令,明天卷席走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充分体现了赫鲁晓夫粗暴、独断的领导风格。就在这一年4月初,中国国务院外国专家局还呈送了一份报告,认为“专家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专家们心情舒畅,干劲充足,工作效率显著提高”。5月20日,国务院按照惯例发出了下一年聘请苏联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续聘和增聘工作,直到6月17日,国家科委和外国专家局还联合制定了苏联专家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研攻关的分工管理办法,并下发全国。这表明,尽管两国在过去几年有种种的摩擦、争吵和不愉快,却没有导致决裂的必然性。可见,7月的“撤走令”来得有多么突然和绝情,它不但扰乱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更伤害了中国人民的自尊心。 

不过,后世也有专家对“撤走令”的客观后果有自己的观察。沈志华在《苏联专家在中国》一书中便认为,苏联专家的全面撤走对中国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过去似乎估计过高。他认为:“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中国官方过分强调了苏联撤退专家在造成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困难中的作用。”据他的研究,自“156工程”完成之后,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专家对中国的援助重点放在了军事工业上,特别是核武器的研发上。从1 000多名经济专家分布来看,八成以上集中在国防企业及与国防工业有关的部委和科研机构中,还有一成多为冶金、化工和水电专家,在煤炭、石油、建设、轻工、农业及铁路运输等部门,都只有极少量专家,最少的1个人,最多的7个人,而在水产、粮食、纺织等部门则已经没有苏联专家。因此,就如同在农业领域发生的问题一样,苏联专家的撤走对工业经济的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经济的衰退大多是因为决策的失误。事实上,苏联人的撤走造成了两个连带性的后果。

 1  |  2  |  3  |  4  |  5  |  6  |  7 
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2001-200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