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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记者王延春 实习记者杨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近日提交了“关于在纺织服装企业落实社会责任的两项政策建议”的提案。
杜钰洲表示,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与国际通行的规则差异,造成了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时处于不利的局面,往往在贸易争端中授人以柄。
为此,杜钰洲提出了关于在我国劳动法框架内允许企业在短时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解释问题。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国际上如ETI(道德贸易联盟)组织的《劳工实践守则》执行的是每周工作时间48小时,加班时间每周不超过12小时。这种差异,不仅造成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时处于不利的局面,在贸易争端中授人以柄,也与广大农民工希望多劳多得的要求差距较大。
鉴于纺织出口季节性和交货期短的特点,可以采取临时性加班延时,闲时补休措施,但不能超过ETI《劳动实践手则》规定的每周总劳动时间不超过60小时的底线,并且在全年平均不能超过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这需要政府权威部门通过法律解释以实现在规定法律框架内的灵活性。目前地方政府部门的解释五花八门,有的标准过低,不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也不利于维护我国的国际声誉。
另外,杜钰洲还提出,国家应该考虑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跨地区支付和使用问题。由于我国现有财政体系存在着地域分割,社保个人帐户无法跨地区运用,社会保险无法异地支付,致使农民工无法跨地区参保,企业处于被动违反社保条例的境地。
据悉,目前我国在劳动保障法律建设领域,主要依靠地方法规、规章和劳动部的一些部门规章,由于各地立法水平、立法时间不同,造成了各地法规的差异,地方法规与劳动部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之间也存在抵触,这给企业应用法律带来了极大不便。
就纺织行业来说,推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外采购商和一些非政府组织针对中国企业开展的社会责任查厂、认证活动,每年数以万次计,这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又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象。
鉴于国际上在该领域内没有统一标准,只有270多个不同社会组织标准(依据所在国法律制订的民间标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从2005年开始,结合国内产业实际,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借鉴国际上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经验,制订了行业自律性的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2006年已完成了在9家大型骨干企业的实施试点。2007年将在100家骨干企业、10个试点产业集群近万家中小企业中推广。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纺织行业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自律措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CSC9000T也被列入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该项行业自律规定也得到了国际社会和一些国际组织的好评,如欧盟企业总司、中欧世贸项目、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一些参与自律试点的企业也获得了国外零售商的免验厂待遇。
杜钰洲认为,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制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现行政策不完善而带来了一些困难,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及早帮助解决。
去年年末,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会召开,这是国内首个行业社会责任年会,年会上发布了中国制造业第一份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告诉记者,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启动“10+100+1000项目”,即选择10个产业集群作为CSC9000T试点地区,100家骨干企业建立CSC9000T管理体系,并对1000家中小企业进行基础培训。另外,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计划建立CSC9000T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数据库,建立面向供应链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的推介平台,同时加强与国际品牌商及相关机构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