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联:应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
记者 翁仕友 一份来自全国工商联的提案建议,尽快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规范中国海外投资活动,加大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抓住目前难得的机遇。
本网获悉,这份名为《关于尽快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的提案》是今年全国工商联重点推荐的提案之一。另一份与之相关的提案——《关于支持国内企业加快实施跨国并购战略的提案》,也一同递交全国政协办公厅。
针对日益增多的海外并购,该提案建议由国家发改委或更高一级的部门牵头组建“海外并购领导协调小组”,简化跨国并购审批程序,设立“境外收购基金”,鼓励银行加大跨国并购贷款支持力度等。
提案认为,通过跨国并购,采取股权合作的方式,共享其他国家的自然资源、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特别是参股发达国家的技术领先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是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扭转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中的不利地位、增强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使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多了一个安全长久的投资渠道,也必将倒逼国企加快改革步伐,是事关国运的大跨越。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这样不仅可以较低成本获得国际市场上的优质资源,迅速发展壮大企业实力,也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同时,本国经济的衰退也促使一些发达国家纷纷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一些新兴市场乐于接受来自中国的投资。
但在法律层面上,国家至今没有出台关于“走出去”的法律甚至行政法规,这严重制约了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深入。
提案认为,相比我国早在1979年就出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之后迅速建立了以“三资企业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为核心的“引进来”法律法规体系,我们在提出“走出去”战略十年后还没有正式出台真正意义上的海外投资法,甚至没有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目前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主要是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布的若干部门规章,效力层级明显不高。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建议:
1、建议本届全国人大补充立项,尽快启动海外投资促进法立法程序。鉴于目前十一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已经正式出台,建议提请将其补充到年度立法规划,尽快组织有关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企业、行业组织等社会各界意见,尽早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
2、在正式的海外投资促进法出台前,建议国务院先行制定促进海外投资的行政法规。由于立法时间较长,但当前走出去时不我待,建议先由国务院对现有部门规章进行清理整合,暂行制定海外投资促进的行政法规,规范并促进海外投资行为。
3、建议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应当坚持“积极促进、尽力保护、合理监管”的原则。明确重鼓励服务、轻审批限制的观念,确立宏观的海外投资总体战略及基本制度、管理措施、服务体系。统一和规范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鼓励措施、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就境外投资的定义、鼓励措施、审批程序等做原则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其效力,规范政府审批权限的行使,规范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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