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十四: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43
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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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建筑防水材料及屋面虹吸雨水排放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未过会原因分析:

1、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其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工程和北京工程在公司总资产中占比19.22%,在营业收入中占比29.16%,两子公司均因工程质量纠纷或施工责任事故被诉并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

2007年公司筹备上市过程中将两子公司转让,但受让人均为公司员工等内部人员,转让后两子公司高管仍间接持有发行人公司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对两子公司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与转让后的两子公司之间仍可能通过股权之外的其他纽带相互影响,关联关系处理不彻底。

2、注册设立存在瑕疵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验资,导致其注册设立存在瑕疵,发実委讣为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3、生产经营方面的违规问题

深圳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隐瞒报告期内其子公司北京卓宝防水程的硅谷亮城工地火灾及处罚、北京卓宝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不天津三建存在合同纠纷等对其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幵在被举报后才做出披露和说明,创业板发実委讣为申请人存在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幵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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