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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财经媒体要闻(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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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8

《中国证券报》

上周“大小非”转让6.87亿元

近期将开展询价、拍卖等方式大宗交易转让服务

上证所消息,在该所的积极组织下,市场对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反应良好。4月22日以来,已有部分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协商转让,转让金额总计6.87亿元。

4月22日至25日,在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金额分别为0.36亿元、5.02亿元、0.22亿元、1.27亿元。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最大数量为830.71万股,最大比例为占单个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1%。

而上证所网站公布的大宗交易信息显示,22日至25日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发生10笔交易,涉及浦发银行、中国平安、中国人寿、S前锋、*ST绵高、西水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股票,合计成交7.55亿元。可以推算,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金额占上证所同期大宗交易系统全部交易金额的90%以上。

上证所人士表示, 大宗交易系统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而且,上证所进一步扩大了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转让平台,可有效缓解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上证所还鼓励券商积极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申请成为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相关资格申请将于近日接受受理。在成交方式方面,通过询价、拍卖等方式的大宗交易转让服务也将于近期开展。

深市方面,目前仅有大亚科技通过深交所进行了3笔大宗交易,总成交量为519万股,总成交金额4662.9万元。由于该公司6500万股限售股份已于3月31日上市流通,市场人士认为,上述大宗交易与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高度相关。

小非“低价卖”其实并不傻

伴随着《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出台,有越来越多的大小非减持将会被引向大宗交易平台,这对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从《指导意见》出台后市场上出现的几笔大宗交易的交易情况来看,小非“低价卖”现象较为明显。如4月22日,深交所发生了《指导意见》发布后的首单大宗交易

当日,大亚科技的一笔交易成交量为120万股,成交金额达1032万元。根据深交所的资料显示,此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为8.60元/股。而当日该股走势良好,最终报收于9.87元,上涨4%,盘中最低价为8.98元。以当日收盘价计算,买方已经获利152.4万元。而就在深市第一单发生之后,沪市也出现了《指导意见》出台后的大宗交易第一单。4月22日,浦发银行的一笔大宗交易,成交价为29.9元/股,成交量为120万股。而当天浦发银行的收盘价达到32.61元/股,买入方也因此而获利325.2万元。而这样的事情也还相继发生在中国平安、中国人寿、西水股份、*ST绵高等几只股票身上,并且大亚科技在4月24日再次发生两笔类似的大宗交易。由于在这些大宗交易中,卖出一方拱手将“盈利”让出,因此,有市场人士把这一现象称之为“傻子卖”。

如何看待这种“傻子卖”现象的出现?笔者以为,这是很正常的。从事过商业的人,或者说与商业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这话虽然未免过于绝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卖出的一方总是正确的。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傻子卖”其实并不傻。如果说大小非通过二级市场的竞价系统来交易所卖出的价格相当于商业中的“零售价”的话,那么,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来向机构投资者减持股份,其大批量减持的价格就相当于商业中的“批发价”了。而“批发价”显然要比“零售价”便宜,否则,零售商就只能亏本,这种亏本生意显然是没有人愿意做的,机构投资者当然更不愿意做。所以,“傻子卖”是大宗交易中一种很正常的现象,甚至有望成为今后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来减持股票交易中的一种常态。

首先,“傻子卖”是符合大宗交易制度规定的。根据上交所最新发布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规定,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因此,只要大宗交易的价格是在当日股价涨跌幅限制的范围之内,那么,这样的成交价格就都是符合《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精神的。这实际上正体现了大宗交易在定价上的灵活性,为大小非的顺利减持创造了条件。

其次,“傻子卖”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原则。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卖出一方只有找到买家接盘,交易才能完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少不了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而这种讨价还价的结果,最终都是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原则的。
作为卖出一方来说,表面上是“少赚”了一笔钱,但对于已经是获得暴利的大小非来说,能顺利地把自己手中的筹码套现,这才是大小非们的最大利益,而大宗交易显然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而且,大小非们如果是将自己所持有的巨额股份通过二级市场的竞价系统来减持的话,不仅要面对交易过程中的诸多麻烦,更重要的是这种抛售行为很容易对股价构成打压,所以最后大小非的成交价到底是多少也还是一个不确定的数据,并不能简单地用大宗交易条件下二级市场的收盘价来衡量。更何况对于大小非(尤其是大非)来说,减持也还是一个漫长的历程,为此他们也有必要让利于机构投资者。

而就机构投资者来说,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当然也要有利益可言,如果大小非不是“傻子卖”而是“高价卖”,那么机构投资者就要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而这种事情,机构投资者当然也不会做。所以,“傻子卖”才是双方共同的利益选择,大小非因此达到套现的目的,而机构投资者也因此获得一笔盈利,或尽可能地把投资风险降到

《上海证券报》

深交所将强化监管手段贯彻落实证券业新规

4月25日,深交所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投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代表,就学习贯彻国务院近日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进行座谈交流。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对下一阶段实施两《条例》提出的总体部署与具体要求,深交所主要从完善规则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手段,增强会员客户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结合各公司实际,围绕两《条例》的意义、对相关条款的理解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大家普遍认为,中国证监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证券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证券市场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市场主体行为日益规范,投资者保护水平日渐提高。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证券公司的整体状况显著好转,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他们表示,两《条例》的制定,是对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中的改革措施和成功做法的提炼和总结,是监管层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证券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细化与落实,对于证券公司强本固基,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迎接创新发展新机遇具有重大意义。

与会代表认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证券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业务运作、风险控制、客户资产保护、退出机制等作了全面的规定,并为融资融券等业务与产品创新预留了空间;《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规定了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等五种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措施,为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两《条例》还明确了监管标准,规范了监管程序,提高了监管效率,对于促进证券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健康规范发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行业系统风险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组织本公司高管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尽快全面理解和掌握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两《条例》,仔细梳理和修改各项内部制度,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合规运作。此外,与会代表还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为落实经纪人管理等规定提供操作指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两《条例》适时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员自律监管,规范会员行为,防范和化解会员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对下一阶段实施两《条例》提出的总体部署与具体要求,深交所主要从完善规则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手段、增强会员客户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是完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提高会员合规管理水平,结合两《条例》的最新规定与自律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会员管理规则》,探索建立会员交易权限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的事前控制;二是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增强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对会员具体业务的督导;三是采取积极措施,增强会员客户管理能力,推进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

重视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

在国内外形势悄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坦然地、理性地面对通胀压力,从供给上多下功夫。比如,加强社会保障等民生建设的投入,解除制约当今中国居民消费的各种瓶颈;通过财政补贴和减税手段,减轻百姓通胀的痛苦;通过财政补贴和减税,减轻企业面对的成本上升的压力等等。

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与去年十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双防”时相比,正在发生着一些明显变化,应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全球流动性紧缩背景下,中国流动性过剩是否持续?

次贷危机后,全球流动性过剩骤然滑向流动性紧缩, 全球处于严重信用收缩状态。在此背景下,资金流向最可能是从一个高估值或泡沫比较严重的资产中撤离。从我国一季度的股市暴跌和楼市低迷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我的总体判断是,前些年大量涌入中国购买人民币资产的中长期资本是在撤出的。

但是,一季度数据显示短期热钱还在大量进入,一季度外汇储备增加了1839亿美元, 除去FDI的247亿和顺差414亿美元,其中850亿美元流入没法解释,我以为,其中大部分应该属于短期套汇。这与自去年8月份以来,人民币加速升值的预期变得非常明确有关,央行去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和各国的实践均表明,本币升值有利于抑制国内通货膨胀”。这对热钱流入中国的吸引力明显加大。坦率地讲,在全球信用紧缩的背景下,中国的流动性压力本该较去年大幅减轻的,但事情走向了反面,很大程度上与人民币加速升值的政策有关。

其次,宏观经济还有由偏快转向全面过热的可能吗?

一季度受强紧缩政策的影响,实际投资是减速的,投资增速24.6%,比上年加快0.9个百分点,但是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同比上涨8.6%。意味着实际投资是大幅减速。如果紧缩政策依然维系高强度,二季度投资减速态势很难扭转。

中国今年的外部经济环境已经十分严峻。美国次贷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负增长、欧元区经济明显减速、日本经济低迷的状态等因素对于中国出口的影响在二季度将快速放大。有数据显示,由于成本上升的压力和人民币升值加速,外贸最大的省份江苏70%以上的企业一季度开工率仅为60%。订单数下滑,意味着出口增速从二季度开始可能出现大幅下降。

而进口受价格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一季度大幅上涨),一季度虽然实际投资是减速,但是进口额却是增速(进口增长28.6%,加快10.4个百分点),比如一季度原油进口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9%的情况下,所支付的美元比去年同期却增长了90.6%,达到300.31亿美元。出口大幅减速以及进口的增速,意味着二季度开始,顺差将显著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投资之外,消费的未来发展趋势也受到了物价提升的挤压。在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8.5%,但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的速度已明显低于上年同期,加之资产价格大幅缩水(股市暴跌,楼市低迷)及通胀压力,未来消费增长很不乐观。

如果政策再不调整,三驾马车是否存在同时“熄火”的风险,是值得警惕的。

最后,CPI是否已经或者下半年将见顶明显回落?

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我们正确认识此轮物价上涨的成因。我以为在三个方面:

一是历史欠账迟早要还。过去低通胀很大程度上是严重透支结果,透支了要素低估(煤、电、油、运、水、气等资源要素价格都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透支了人口红利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的20年时间里,如果剔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农民工的工资几乎没有什么增长),透支了环境的红利。既然是透支,迟早是要还的,否则只可能是更加严重的经济失衡。可以看到,我们产业的利润被明显提高,企业投资、生产的激励被明显增加,很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会暂时增强。这可能导致了我们现在企业有很多钱,国家有很多钱,但老百姓没钱,从而带来了经济当中的投资过度、出口过度、贸易顺差太高和消费不足等。

二是长期经济失衡累积货币效应,产生反向Balassa-Samuelson(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长期失衡由此累积的流动性过剩,首先推动的是非贸易部门的价格上涨,特别是房地产和土地等资产价格暴涨,使得城市生活成本和商务成本的迅速上升,同时工业部门也就开始产生加薪的预期;而工业部门的工资提高对农业部门的工资传递效应非常明显。价格传递的最后阶段必然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和地价的上升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各种红利的消退,当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赶不上上述成本上涨的速度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倒逼着反推贸易部门制成品价格开始上涨来转移,从而带来更大的通胀压力。

三是输入性通胀压力。长期要素价格管制和扭曲,导致大量资源消耗型产业向中国转移,使得短期内中国制造业急剧膨胀,国内初级产品对外依存度急速上升。美元长期疲软,加之次贷危机将全球的资金都赶进了商品市场中寻求避险,导致原油、农产品价格的暴涨,成为去年下半年来中国成本急剧上升的主要推手。

以上说明此轮通胀压力的长期性和调控的艰巨性。我们应该坦然地、理性地面对,从供给上多下功夫。比如,加强社会保障等民生建设的投入,解除制约当今中国居民消费的各种瓶颈;通过财政补贴和减税手段,稳定通胀的预期,减轻百姓通胀的痛苦(可以考虑恢复对长期储蓄的保值贴补);通过财政补贴和减税,减轻企业面对的成本上升的压力,支持和帮助企业积极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依靠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来提升劳动生产率。

总之,只要我们的政策得当,随着经济结构失衡的逐步改善,中国经济完全能够平稳地化解通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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