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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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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12年的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具体是指归属工信部的电信网、互联网和隶属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网间的互联互通,业务运用上互相渗透和交叉,有利于网络资源实现最大程度的共享。

据数字电视中文网报道称,国家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两部委间直线距离不超过3000米左右,但却成为“三网融合”政策在12年内都无法逾越的雷区。

从1998年三网融合的概念首次在国内被提出,从“九五”之后连续三次被列入国家五年计划。在2010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再次重申“要支持和推进三网融合”。

其实,电信网、广播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已讨论多年,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也在今年联合出台文件,明确电信与广电实现双方有限制的开放,电信领域将在互联网接入层面向广电开放,广电则在内容播放层面向电信领域开放。但如何将政策细化,对广电系和电信系来说,均各有考量。

目前,在很多城市家庭中,已有的宽带电信网,数字电视网再加上今后的互联网,在三网融合的情况下,只需一个网就可以完成上述三种功能,据测算,如果三网合一,居民每家每年可节省开支四五百元。据行业专家测算,中国每年将减少重复建设资金约2000亿元。

让人欣慰的是,三网在农村却自然而然地实现了融合。有些农村地区,一条网线通过家庭网关分别连在电视、电脑和电话上。这也间接说明“技术”不是问题,真正的障碍是“体制”,而另外的原因便是商业模式问题和背后的利益之争了。

据悉,在我国三网融合最大的障碍就在体制问题,即政策壁垒。首先非广电行业的企业无法申请到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电信企业只能与少数获得IPTV,手机视频牌照的企业合作,节目源的垄断阻碍了三网融合的发展;其次,广电企业也未开展电信业务,出现这些现象的深层次根源主要是体制和政策问题。

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广电和电信,只有局部的联合,没有适合产业融合的商业模式,也是其融合的局限之一。

在利益上,广电和电信的矛盾从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当时,广电总局旗下的各地方广电,纷纷在传统的有线电视业务之外,从事宽带接入等电信业务,以解决当时先进的有线电视网络仅播几十套电视节目的带宽浪费问题。但由于宽带是固网运营商的传统业务,广电部门此举迅速引发后者的不满,中国电信为此上诉至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此后,电信的宽带业务蒸蒸日上,广电则黯然退出了这一拥有巨大利润的市场。

此外,我国的“三网”由电信和广电部门分别管理,从目前工信部的管理职能来看,互联网和电信网均由工信部来管理,但2004年广电总局出台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输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这一规章的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广电总局与工信部职能上的冲突。

因此,没有恰当的政策体制,商业盈利模式,广电和电信利益发展平衡等就成了制约三网融合的瓶颈,最终导致三网融合的缓慢发展。

不过,三网融合根本性的出发点应该是站在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之上,而非部门甚至是某个企业的立场上。衡量决策有效性的尺子也是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相关政策也将重新调整。

三网融合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方方面面注定这会是一个长期的融合过程,三网融合是三业融合。最终,垄断将被打破,会形成高度竞争,横向分层,纵向整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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