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稿:4月2日,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双方将各自需求分门别类地直接上交到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在这一稿方案里,几乎大多数需要协调的业务条目下面,都分别罗列了来自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各自的解决方案和诉求。对这份矛盾上交的自拟方案,决策层深感不满,打回重写。 第二稿:一个月后,这一对第一稿修改甚少的方案,被迅速驳回。 第三稿:5月中旬,第三稿终于让决策层眼前一亮。这一次,广电史无前例地同意向电信放开部分内容播控权,如果这一稿通过,意味着电信可以播控指除了直播和时政节目以外的IPTV节目。但5月21日美国国防部宣布的为了打击敌对国家和黑客的网络攻击,启动“网络司令部”计划,让广电重新考虑收紧手中权力。 第四稿:在“网络司令部”事件发布后,广电向决策层提交第四稿,接近广电总局的人士指出,“在考虑到国家安全等背景下,三网融合政策最终向广电倾斜还是向电信运营商倾斜,并不取决于某个部委的利益,而是取决于国家利益。” 在广电没有最终决定对内容播控权放手的同时,电信表现出了策略地退让。然而,在重新修改送审的试点方案第四稿中,广电不仅收回了第三稿中的影视内容播控权,电信精心设计的EPG权限也一并悬空。 第五稿:5月底,最后一稿已经是“针对广电想进入的领域,工信部向其开放了进入权”。这几乎意味着,此前预想的双向进入被单向进入取代。 点击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