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观察家 > 本网评论

这是在处罚谁?

  
作者:盛超
发布日期:2008-07-11

网络版专稿 记者 盛超 如果你生活在河北,恰巧购到了一张8月21日晚上鸟巢的入场券,那真是让所有的北京人羡慕,因为那天晚上,刘翔将在鸟巢比赛。那天是星期四,你还要工作,下班顾不上吃饭就坐上长途车往北京赶。距离比赛开始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候你进入北京地界,按照规定,所有人下车接受安全检查。你没有问题,可却被遗憾的告知你无法观看比赛了,因为与你同车的一个人没有带身份证,所有人都要原车返回。

你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拼命的解释你与这个人并不认识,你拿出入场券来证明你进京的目的,可这都无济于事。当你到家的时候,有人告诉你,刘翔是冠军。就这样,你因为一个陌生人的过错而错过了亲眼见证刘翔夺冠的过程。

这是个笑话吗?不,这有可能真的发生在你的身上。因为有关媒体报道,从7月20日起,为确保奥运安全,乘坐公路运输客车进京的旅客,需要逐一下车接受安检,包括大客车在内,如一车有一人无身份证件,全车旅客都将被遣返。在你被遣返前的一个月里,可能已经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被遣返了。

这样的规定让人想起《商君书·境年篇》中对连坐法的描述“其战也,五人来(“束”)簿为伍,一人羽(“逃”)而轻(“刭”)其四人”。不同的是,商鞅是把五个认识的人编为一伍,而你与无证件者的唯一联系是你们搭乘了同一辆车。

由于近一段时期以来连续出现的非常事件,我们当然有理由相信在奥运期间为防范恐怖袭击而加强安检措施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是否可以认同自己要为别人的过失而承担惩罚呢?当然,为了安全和形象,我们或许可以接受规定无证件者禁止入京作为一种处罚。但是如果因一人而惩罚全体,问题就出现了,这是在处罚谁?是无证件者还是与其同行的所有人?为什么?

明知司机饮酒而乘坐其车辆的人员会被判有责,是否饮酒了这很好判断。但我们如何判断一个同车的陌生人是否携带了有效身份证件呢?法律并没有赋予我们随意检查他人身份的权利啊!

如果无证件者不得入京,为什么安捡人员不在乘客上车的时候检查呢?没有证件者不得上车,这难道不是更经济和有效的措施吗?严格的措施并不是在惩罚大多数人中体现,而是体现在对少数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控制。

对这样规定的疑问还在于,如何处理被遣返人员?即便是一场轻微的车辆刮蹭事故,我们仍然要分清谁是无责方,谁是有责方,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赔付。因为一个人的过失而导致所有人返回,那么这些人显然是无责方而被牵连的,他们所被浪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由谁来补偿?执行遣返的单位?过失的个人?自身承担?似乎任何一个答案都有欠公允且难以实施,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一个规定,如果是被随意指定出来的,没有考虑到可操作性和可能引发的后续问题,那么这个规定显然是有问题的和不负责任的。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2001-200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