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出重拳 禁止农产品囤积和价格炒作
庞丽静
09:45
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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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庞丽静 近一时期,农产品囤积和价格炒作成为推高农产品价格和增加通胀预期的一大隐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今日发布两则通知,对大宗农产品市场、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油收购政策等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严禁通过各种方式抬价或变相抬级抬价收购。坚决制止和纠正企业违规收购行为,制止农产品囤积和价格炒作行为持续发生。

此前,国家发改委曾经会同相关部委通报了几起囤积哄抬农产品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重罚哄抬绿豆、大蒜价格的一些机构和个人。

通知指出,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抬级抬价在短时间内大量收购粮食,致使出现市场供求一时骤紧、价格推高的局面。也不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

企业若继续违法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被立即取消企业的政策性粮油收储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收购,已经收购入库的要退出政策性库存统计,扣回费用利息补贴,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今后,对当地居民生活和物价总水平影响较大的大宗农产品也将纳入市场调控的品种范围。这些品种的确定由地方来把握。而此前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调控品种仅有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粮食品种以及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等。

政府将选择部分骨干企业将参与市场调控。按协议确定标的的收购、加工、进口、销售、库存及投放等。

地方有一定资源优势的加工和流通企业、销售网络比较健全的经营企业和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这些企业可以得到政府相应费用补偿。所需资金或运力,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优先予以保障。

分析人士表示,国家不可能对所有农产品品种建立收储中心,但让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参与农产品收储,可以起到蓄水池的作用,对于平抑市场价格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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