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睿/文 凡对金融学有初步了解的人都知道一条基本原理:预期收益越大,风险就越大。这意味着投资决策不能只看回报,不看风险。选择可能最赚的选项,就得接受赔得底儿掉的概率也达到最高的事实,而这显然不适合所有人。对不愿忍受本金损失的投资者来说,低收益的安全资产才合乎需求,以高风险为代价博取高收益的策略根本不应纳入其考虑范围。
这一原理不只适用于金融投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很多经济和社会决策都面临着收益和风险之间的权衡,高收益的选择未必就最合理。原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近年在香港大学任教,工作重点转向量化历史研究。因为自身的学科背景,他对这一点尤其敏感。2013年,他与学界同仁在清华大学合办量化历史讲习班,请到多位经济史学界的名家授课。资深学者格里高利·克拉克(GregoryClark)在课上语出惊人:“人类史上其实只发生了一件事,即1800年前开始的工业革命……人类历史只有工业革命这一件事值得研究,其他都是不太重要的细节。”理由是在工业革命前有足够历史记录可用以推算人们的生活水平的几千年里,全世界的人均收入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仅有小幅波动,直到约两百年前才由工业革命启动了指数型的持续增长。以此来看,在那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中,全球各地经济的生产率缺乏有意义的提升,普通人的物质生活未见根本改善。世界上虽然出现了家庭、宗族、宗教、国家等组织或制度创新,但谈不上有实质性的社会进步。
真的是这样吗?陈志武意识到,这种“唯生产率”史观就像在投资时只看重预期收益、不关心可能遭受的损失一样,忽视了在整体生活水平之外,风险也是对人至关重要的一面。他与其他学者合作的几项量化历史研究,就围绕着古今中外人们为应对风险而建立的各种秩序所展开。这些研究成果和相关的阅读积累,都汇集在了他历时十数年写成的巨著《文明的逻辑:人类与风险的博弈》之中。
文明秩序如何应对风险
“唯生产率”史观对风险问题的忽视,不止体现为若干经济史学家对几千年的社会发展不屑一顾。不少学者看待一万多年前人类从狩猎采集转为定居农耕的新石器革命时,也犯了类似的错误。历史地理学家贾雷德·戴蒙德(JaredDiamond)有句名言:“农业的发明是自从有人类以来所犯的最大错误。”这句同样惊人的断言的依据是,人类的健康状况进入农业社会后有程度不小的恶化,两性的平均身高都下降了超过十公分。原因一是农业的劳动强度高于狩猎采集,二是可以驯化为家畜和农作物的动植物品种远少于自然中可以猎取和采摘的种类,人们的食谱单一化,同时产出却又没有增加。也就是说,以生产率为尺度来看,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之后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
问题在于,从美索不达米亚地带到黄河、长江中下游,从北美洲东北部到中南美地区,多个古文明在几千年时间里先后独立发明了农业。如果农耕真的是个大错,应该只会出现在一时一地,而且很可能随着社会演进被淘汰,为何各大洲的人们在互相隔绝的情况下不约而同地犯下了这个错误,并维持至今?
不难想到一种解释:一万年前的气候变化使得世界各地的气候都变得更适宜发展农业。有的假说就主张,当时全球范围内的升温有利于农业的出现。另有侧重降水量的假说从另一面推测,是因为气候变得更干燥,不再适合狩猎和游牧。然而各大古文明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大相径庭,有的地方本来一直就温暖干燥,但并未在新石器时期之前就遥遥领先地开启农耕生活。
近年有研究者利用长时段、大规模的数据确认,气候在温度和降水两方面的整体水平变动,对各地区农业起源的时间早晚没有显著影响,但二者在一年中的季节性波动大小可以对此提供有效解释。一万多年前的气候变化使得夏冬两季的温差和雨季、旱季之间降水量的差异增大,通过狩猎采集手段获取食物不再那么稳定、可靠。如果居住地周边的地理环境又比较单调,缺少可以缓解这一冲击的多样化食物来源,人们的伙食就容易失去着落。这迫使他们开始种植作物、驯养家畜,并发展储藏技术,为没有收成的季节保存口粮。人体解剖学发现,发育期的营养不良会在骨骼上留下名为“哈里斯线”的痕迹。考古发掘出的史前人类遗骨表明,从狩猎采集时代进入农业社会后,骨骼上的哈里斯线明显减少,说明定居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饥荒的威胁。由此可见,发明农业是人类应对因气候变迁而生的食物风险的创新对策。农业革命也许在初期降低了一些生产率,但换来的是更稳固的食物供给保障,而后者对于人们的生存来说更为重要。如果我们不从风险角度去理解古人当初的选择,就无法解释农业诞生并持续存在的合理性。
农业作为生产技术有抵御自然风险的功能,但有时风险不止来自于自然,也可能出自人际互动。有人一时需要帮助时,他人可以付出资源帮其度过难关。但这种做法如果要有可持续性,后者就应当能以足够高的信心,期待自己未来得到回报。一个社会中如果大多数人只想搭便车,伸手求助获益后不愿反哺他人,或者借贷之后违约跑路,让先付出资源的人面临巨大风险,这个社会将无法正常运作。这就需要有可信的人际跨期交换机制。
婚姻、家庭就是最早的跨期合作机制之一。现在全世界占主流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并非自古以来就有。在狩猎采集的原始社会,人类以所谓“群婚”为主,实际上就是在部族中施行多人之间没有固定归属和明确责任的松散两性关系。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生存风险很高的时代,往往需要在整个部落中分摊食物,才能避免有人饿毙。群婚就是与这种具有公有制色彩的社群相配套的婚育模式,小家庭尚不适合此时人们的需求。这种模式会带来搭便车的风险,但这与饿毙的风险比起来并不重要。进入农耕时代后,虽然早期的社会生产率较低,但随着人们熟悉并改进耕种和养殖的方法,农产品产量逐渐提高,生存风险也就随之下降。人们还发现私人产权所形成的激励有助于进一步发展生产力。而为了保障产权不面临他人抢夺这一社会性风险,并在代际间平稳传递,婚姻关系必须是排他而稳定的。成员之间互相具有明确权责关系的小家庭于是应运而生。历经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制等形态后,绝大多数社会的婚姻模式逐渐收敛到了一夫一妻制上。
直到现在,起初由农业革命所催生的婚姻制度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抗风险的作用。众所周知,夫妻在生活上可以相互关照。特别是一方受伤或有大病时,另一方的照料不可或缺。不过婚姻的避险功能不止于此,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由此出发来考量,双方的收入变化最好是负相关关系,这样可以尽量熨平家庭整体的收入波动。所以两人在不同行业工作一般更好。而在就业途径相对单一,大多集中于农业,而亲家关系还相当被看重的传统社会中,人们难以通过行业多元化来分散收入风险,几乎唯一现实的办法就是跨地域通婚。通常情况下,两地相隔越远,同时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就越小,两边亲家越不可能同步受此影响,因而得以互助。基于印度和中国的若干研究都表明,现实中确实存在远嫁女儿以降低家族整体经济风险的习惯,贫穷家庭尤其如此。更富有的家庭由于风险承受能力强,通过这种方式避险的需求不高。另外值得指出的是,联姻双方的经济状况大多比较接近,也就是俗话所说的“门当户对”。这是因为如果两家贫富差距太大,较富的一方一旦收入大幅下滑,穷亲家很难给予充分的帮助,补上前者的开支缺口。后者倒是更可能单方面反复需要前者救助,降低前者原有的生活水平。出于人之常情,很少有人愿意这样。
婚姻通过亲情起到的保险作用还可以超出家庭生活的范畴。我们在中学历史课上都学到过汉唐两朝的和亲政策。清朝皇室与归顺清朝的蒙古部落贵族也缔结了联姻的传统,帮助帝国中央稳定住了对北部边疆势力的掌控。近代之前统治欧洲的各个王室之间同样经常建立联姻关系,以此来减少国家间冲突的风险。这种现象在当代政界已大为减少,但在亚洲的家族企业界仍不鲜见。其中有的是政治联姻,即商人子女与高官子女婚配,方便企业在政治上受到保护。另外有的是商业联姻,即不同企业掌门人的子女结婚,让企业之间的结盟能更牢靠。日本以三井集团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家族企业的模式更为不凡。如果企业领导者断定自己的儿子不足以担当大任,他会在公司内部挑选有才干的年轻男性,安排女儿嫁给此人,婚后一年再将其收为养子,令其改姓为家族姓氏,最终将产业托付给这位“女婿养子”。这样一来避免了由才能不足的亲生子女接班,“富不过三代”;二来依靠婚姻关系的绑定,给后继者以更积极的激励,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纯粹的职业经理人会带入的委托代理问题。有研究将这类企业与职业经理人和创始人亲生子管理的公司做比较,发现“女婿养子”管理的公司业绩最佳。
中国的儒家传统格外重视家庭,并基于血缘关系,在长期的文明演进中由家庭发展出了宗族。宗族的抗风险能力当然又比单个家庭要强上许多。宗族有族规,对其成员的权利、义务有详细规定。其中一些规则的作用就是在宗族内部调配资源,扶助需要救济的个体或小家庭,同时确保受益者将来有所回报。例如族内贫困家庭中有潜质的孩子可以获得“奖学金”以完成学业,有出息后再通过各种方式为宗族作出贡献。这种制度能够延续,不只是由于血缘和姻亲关系所自然生发的情感——宗族的人数可以轻易达到几百、上千人,不可能每个人互相都抱有亲情。宗族会建立宗祠,并围绕其开展节庆、交际、议事活动,还会修族谱,追溯祖先的事迹,明确现在每一个体在族中的位置,借此产生凝聚力。这些做法都缩减了族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加强信任,减少交易费用,对不守信或搭便车的个体也能做出集体惩罚,从而降低道德风险。此外,族田等族产可以被视为有保险性质的集体资产,在金融市场不发达的时代为族人提供风险保障。陈志武与其他经济史学家的研究发现,宗族更为深入普及的地方,自然灾害降临后引发农民暴动的次数较少,饥荒时死亡率较低,并且生育率更高,人口密度更大。到了近代,票号等商业组织也是脱胎于宗族,在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历史环境下,凭借族人网络,以较低的风险建立了初具规模的跨地域分支网络。
有观点认为,对家庭、宗族和祖先的推崇,在儒家文明中占据了宗教在其他文明中所具有的地位。这种说法在文化上自然有一定道理,其实从防风险角度来看也是这样。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这几大主要宗教的教团组织都有救济困苦教众的传统。并且与宗族不同,它们不把接纳成员的门槛建立在血缘关系上,从而能够跨地域甚至跨国扩张。然而这一长处的另一面就是成员的流动性可能很高,易于让人搭便车,失去可持续性。所以成员的准入资格在一方面较为宽松,其他方面就需要收紧,以筛选掉只取不予的搭便车者,让成员们在享受避险好处的同时,不会过于冒险而拖累他人,也难以逃避向教团做贡献,帮助其他成员的义务。因此,宗教的信条、教规往往会针对教徒的生活方式订立一些在外人看来很不舒服的约束,并规定相应的奖赏和惩罚制度。这些奖惩措施可以是精神上的或死后虚幻的,只要能让人相信即可,也可以是现世物质上的,有些甚至是身体处罚。几大宗教经历过各种打击仍能连绵数千年的历史证明,它们确实找到了行之有效的运营策略。
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些一神教还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教徒到了异国他乡,只要找到供奉着自己所信的“唯一真神”的教堂,就能与当地的教内弟兄取得联系,并很快建立互信,由此就可以在商业等方面展开合作,免去与摸不清底细的外人交易的风险。现在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东南亚海上贸易网络,唐朝之前还是由华人和东南亚商人经营,但公元7世纪阿拉伯的穆斯林商人来到这一地区后,就凭借教徒关系的优势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并维持了接近一千年,后又被来自天主教国家葡萄牙和新教国家荷兰、英国的势力先后取代。
说到商业,原则上它可以完全不顾宗族、宗教所要求的身份约束,把人解放到更广大的合作秩序中,让几乎找不到共同点的人们也可以互惠互利。但这样是否就会让人彻底丢失传统秩序所擅长的风险防护?远非如此。市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流动,取有余补不足。自然灾害等风险是暴力的核心催化因素。经济史学界关于非洲、印度和中国等地的多项研究都发现,在运输网络通畅,贸易不受政治阻碍的情况下,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场自发导向灾区的商品流动能够极大地平抑一时高企的粮食等关键物资的价格,尽可能满足受灾人民的需求,遏制饥荒以及与之相关的暴力行为出现。此外,兴旺的商业提高民众收入,让他们能存下积蓄,有助于增强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支持这两点的反方向例证同样存在。原本修建目的在于官方漕运的京杭大运河,建成后被民间商贾用来运送私货,促进了沿岸地区的经济繁荣。但运河不时需要官方投入人力物力,组织开展清淤等河道治理工作。清朝道光年间,由于多地水患原因,运河水位过低,爆发了漕运危机。清廷在试点之后下令将漕粮改为海运,逐渐放弃了运河的维护和使用。当年的历史文献和近年的量化研究一同指出,运河废弃后沿线的经济活力减弱,失业人口增加,农业歉收时的粮食贩运也受到影响,这种种因素使得运河流域地区的社会暴动次数明显增多。另外陈志武与人合作的一项关于清朝各省命案率的研究也发现,自然灾害是命案大量发生的主要驱动力,而市场发达的省份,受灾时的命案增幅要低于可比的其他省份。
商业也不像很多人的直觉所认为的那样会侵蚀道德。恰好相反,心理学研究表明,市场化程度更高的社会中,人们与他人分享资源的意愿更高,也更信任他人,并容忍与自己身份不同者。
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又创造了金融业。金融首先有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功用,其实也能帮人抵挡风险。保险自然是最直接的例子,但在此之外,人们遭受困难时如能得到借贷支持,也可借此度过难关,而不至于被逼上梁山,或者像金融不发达社会里的受灾农民那样,卖掉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源,进而陷入更加不利的境地,甚至卖妻鬻女。书中引用的关于爱尔兰、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史研究都证实,当自然灾害严重影响收成时,通过贷款或典当借得资金,可以缓解农民所受的冲击,让他们得以继续糊口并恢复生产,减少因绝望而生的暴力犯罪和社会动荡。美国现今存在的因为年化利率较高而被污名化为“吸穷人血的高利贷”的领薪日贷款(paydayloans),事实上真的在为低收入者救急,研究发现禁止这类贷款反而导致房贷违约率和犯罪率上升。
秩序的另一面
世上没有多少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得到好处的事情。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应对风险的各类文明秩序。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农业的发明为面临气候波动的史前人类保障稳定食物来源的同时,也降低了他们的健康水平。其实历史上的婚姻、宗族、宗教等制度,都有对人不利的一面。
直到相当晚近的时代,包办婚姻还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婚配模式,男女两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充分的个人自由。这恰恰是因为婚姻需要为双方家族提供保险功能,多人的利益牵涉其中,不只是两个人的私事。婚姻要成为可靠的人际跨期交换机制,也要求双方的关系长期稳定。所以离婚也必须成为一件难事,即使法律上不禁止,民间也会自行抬高退出婚姻的心理和社会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大张旗鼓地举办婚礼并邀请亲朋好友见证,对离婚人士降低评价等等。这些当然都是对个体自由或多或少的抑制。与此不无关系的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宗族对人的进一步约束,作为“封建礼教”的阴暗面,在五四前后成为了以启蒙为己任的知识分子们激烈抨击的对象。作为五四遗产的继承者,我们对那些批判都很熟悉,这里无需赘述。
不同的抗风险制度之间还可能出现竞争和冲突,这一点上最明显的就是宗教。首先众所周知的是,不同宗教乃至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长期存在矛盾。由宗教引发或强化的战争,以及对异教平民的有组织暴力,是人类直到现在也还没能根除的顽疾。宗教也会与其他种类的避险制度争夺参与者。犹太教、早期的基督教以及伊斯兰教都对有息贷款持敌视态度,通常情况下不允许教徒彼此收息借贷。如果原始教义被严格执行,基本等于禁用金融这一避险工具。基督教在清朝传播时,也曾试图禁止教徒遵照儒家传统祭拜祖先,实际上就是在与宗族相竞争。这些竞争行为的动机都不难理解。如果在教团以外有其他避险渠道,信众会流失,留在教内的信徒也可能将资源投入其他渠道,而教团仍要为其风险兜底。
商业的扩展和金融的深化在赋予人们风险缓释手段的同时,也增添了经济下行和金融危机等新型风险。经济的结构性变化会让一度繁盛的行业失去动能,危及业内人员的就业和收入。中国的基建和房地产大潮退去后的建筑业,以及发达国家缺乏人力成本竞争力的制造业,都是如此。近一百多年,金融危机的风险更是成为和平时期对经济运行最大的威胁。经济风险固然不像打击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那样可能直接引发饥荒,也还是会影响社会稳定。面对这些新的威胁,最终是由国家揽起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责任。
风险应对的国家化
古代一些国家在天灾降临时也有过救灾纾困的事迹。甚至有研究认为,国家在美索不达米亚等地的起源,就与人们合作抵挡风险有关。另一方面,国家对武力的垄断也使其治下民众相互之间的暴力较国家出现之前的部落社会要明显减少。但总的来说,直到近代民主化之前,政府替人民防范风险的做法并不成系统。
现代福利国家始于19世纪下半叶迅速工业化的德国,工人们得到了伤残、健康和养老保险。同样是在19世纪,受公众防疫需求的推动,英国开启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帮助平民应对各类风险,开始逐步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责。
到了21世纪,现代国家已经全方位、多角度地包揽了应对大量不同种类风险的责任。人们失去工作的风险由失业金覆盖。退休后假如没有子女的赡养费或其他收入来源,还有养老金托底。多种大病的治疗被纳入医保范围。任何可能对消费者构成风险的产品或服务,都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监管标准。重大灾害或事故发生后,政府必然是最主要的援助和善后处理方。因为经济转型而受到冲击的地区往往得到特别的政策扶持。国家深度涉足金融业,对其实施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密集监管,并在市场危机爆发时作为最后贷款人出手救助。
国家是本书写到的最后一种避险手段。人类似乎在这条探索之路上抵达了光明的出口,在国家这里找到了风险的终极无限承担者。然而,与历史上人们发明的种种避险制度一样,风险应对的国家化也造成了新的问题。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把个人风险无条件地转移给国家,显然会加剧道德风险。对成员缺乏准入门槛和约束的合作机制中,必将有人搭便车,增加他人负担。就国家来说,这一负担主要体现为财政能力愈发不堪重负。尽管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较一个世纪前已大幅上升,现代国家仍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赖债务融资,随之而来的是国债的膨胀和违约风险的累积。正如近几十年的南美和十几年前的欧洲所展现的那样,主权债务也能构成巨大的风险。欧美多国政府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处置还引发了民粹主义浪潮,直到今天仍未平息。
本书未作过多展开但值得深思的一点是,对于战争这种风险,人类连在理论上都还没有找到妥善周全的解决方案。国际关系学界有种历史悠久的悲观看法:由于国际层面上各国处于无政府状态,敌对阵营无法互信,战争的可能性将永远存在。书中多次引用的心理学家斯蒂芬·平克《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一书称,几个世纪以来战争暴力在逐渐减少。但政治学家贝尔·布劳穆勒(BearBraumoeller)统计发现,拿破仑战争后的这两百年中,代表战争频度和烈度的多个指标并未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趋势。至少可以说,在国家最应当担起风险防范义务的战争问题上,它们的表现也还不尽如人意,甚至很多时候自身就是风险的源头。人类文明寻找风险应对之道的进程,看来还将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