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兴/文
人类常常以“万物之灵”自诩,但要说到人类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似乎又难以给出精准的答案。一方面,人类与其他的动物,包括从生物进化的角度,与人类最为接近的黑猩猩或者倭黑猩猩,区别都是一目了然的。这种区别不仅是外形外貌的差异,更体现在语言、思想、知识和改变世界的能力等更为抽象的方面。但是,另一方面,人类与很多动物的行为方式又有诸多相似之处,比如两性关系、亲子关系和社会关系等。当然,无论在哪个方面,人类的行为都更加复杂。可能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中外哲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都有些含糊其辞,正如柏拉图的那句名言所讲的,人类不过是“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而孟子也感叹,“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自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以来,科学界积累的大量证据已经证明了柏拉图和孟子的观点并非看上去那么荒谬,人类和其他一些动物在生物和基因层面的相似度是很高的。毕竟人类的祖先与其他类人猿分道扬镳仅仅有800万年,这与地球生物40亿年和哺乳动物2亿年的演进历程相比,略微夸张地说,不过是弹指之间。有研究表明,人与黑猩猩的基因相似度高达96%,与其他一些哺乳动物,甚至昆虫和禽类,基因相似度也在60%至90%之间。也许,人类之所以是“万物之灵”,真的是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在我们平凡无奇的身体中注入了“高贵的灵魂”或者“高尚的道德”,使我们的行为和心理与动物有了明显的区别,从而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不幸的是,在罗伯特·赖特这样的进化心理学家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否定的。在长期演化的进程中,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实际上与其他的动物遵循同样的基本逻辑,所谓的“道德”,不过是人类为这些基本逻辑披上的一层虚伪的外衣。这部名为《道德动物:我们为何如此思考、如此选择》,正是赖特对“何以为人”这一问题的答案。
这个基本逻辑就是进化论所揭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也就是说,自然选择导致的结果,就是所有生物的各种行为“目的”都在于个体的生存和繁衍。当然,这一“目的”并非是指各种生物真的有意为之,毕竟只有包括人类在内的少数动物才具备思想和意识这种抽象思维能力。这是一个强有力的假设,因为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某种不利于生存和繁衍的特征,一定会被淘汰和消灭。考虑到相对于生物进化的漫长历程,人类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仅有很短的时间,人类的大部分行为都应遵循这一基本逻辑,只不过很多时候是以一种更为隐蔽也更为复杂的形式。进化心理学正是要寻找人类复杂的心理和行为与这一基本逻辑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的理解和解释人类的行为。
如果个体的生存和繁衍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孜孜以求的“目标”,那么,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竞争是人类最重要的天性之一。与其他的生物一样,人类要不断地与同类展开竞争,尽其可能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由此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何人类是如此热衷于排名,从力量、速度、财富、官职、影响力到学术论文的引用率,各种排行榜层出不穷,归根结底,我们总要一分高下,比出高低,因为在长期进化的环境中,排名决定了资源的分配,也就决定了基因传递的可能性。尽管在现代人类社会,排名与繁衍之间的联系已经越来越弱化了,甚至有时会逆转过来,掌控资源最多的人群反而生育率更低,但是,进化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竞争本能仍是驱动个人行为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生物进化和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用现代人的观点来看,很多时候竞争的形式和结果都是非常残酷的,因此,对于和平和平等的向往是人类最崇高的理想之一。但是,如果竞争是人类的天性,那么,一个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就不是缔造一个没有任何竞争的乌托邦,而是创造更好的游戏规则,约束和规范竞争,使个人由于竞争而迸发的无穷动力和创造力与整个群体的利益合二为一。就像亚当·斯密所讲的,每个人在追逐个人利益的时候,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尽管这并非个人的目的。更合理的游戏规则的发现,是最近二百多年以来人类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根本原因。
为了提高生物个体或者基因生存和繁衍的几率,自然而然会形成三种基本的策略,即自利、亲缘选择和互惠利他。如果个体能够在与同类,特别是与同性的竞争中占据上风,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更多的繁衍后代的机会。考虑到这种竞争争夺的不仅是各种实际的资源,更多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甚至你死我活的关于地位的竞争,胜者的收益就是败者的损失,从而是一种零和博弈。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在绝大多数场景下双方都为这场竞争押上了很大的赌注,也就是基因传递的机会和概率,因而演化出一系列的生理和心理机制,以激励个体在竞争中力争上游,奋勇当先。无论面对危险和冲突时的肾上腺素激增,获得成功之后的喜悦和成就感,落败之后的悲愤和羞耻感,都是生物进化的产物,尽管现在的竞争与成败可能与个体的繁衍已经没有直接的关系。在两性关系中,由于男性和女性对于子女的投资一开始就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会演化出不同的竞争策略,由此可以更深入的理解两性在社会交往和婚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性别差异。
正像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中所强调的,竞争和自然选择本质上是在基因层面上进行的,因此,我们不仅会关注自己的利益,还会关注和帮助与我们基因相似的亲属,而且程度与基因相似的程度成正比。比如,按照一种不太严谨的说法,我们与我们的兄弟有一半的基因是相同的,但是与表兄弟只有1/4的基因是相同的,因此,一般而言,我们与兄弟之间的关系要比表兄弟之间的关系更亲密一些。尽管我们不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位兄弟或者表兄弟的生命,但是可能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两位兄弟或者四位表兄弟的生命,因为从基因传递的角度,这种交换所获得的基因利益是相当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秩序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亲缘关系的远近是我们确立与他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
除此之外,随着生物寿命的延长和识别不同个体的能力的增强,我们还可以通过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或者关系不那么密切的其他同类,增进自己生存与繁衍的机会,这就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很多生物都存在的互惠利他行为。在某些情形下,互惠双方增进彼此的利益并不是以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为代价的,比如在对方出现食物匮乏时伸出援助之手。这意味着这种互惠关系有可能是一种非零和博弈,也就是说有可能创造出新的价值。从这个角度就可以理解为何亚当·斯密强调交换是人的一种天性,而且交换有可能增加交易双方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另外,只有大致平等的交换才能促进双方的基因利益,而不平等的交换使一方的获益超过了另一方,长期以往,自然选择就会淘汰被利用的一方。因此,从互惠关系中就会演化出公平的概念,也会产生复仇和惩罚等更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
自利、亲缘选择和互惠关系是很多生物与人类共有的特征,尽管由于环境的变化,人类的这些行为要更加复杂。实际上,无论在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这种生物长期进化所形成的基本规律,仍然能够解释人类大量的社会行为,进化心理学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在这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道德动物》正是一部从进化论的角度解释人类心理和行为的科普读物,其中一些观点颇为惊世骇俗。很明显,这不是一部适合道德卫道士口味的著作,但是却是一部闪烁着启蒙精神和理性光辉的作品,也就是说,不管作者试图阐述的理论和观点是对是错,都不以先验的绝对价值观念作为尺度,而是尽量以逻辑和经验作为评判的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德动物》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有相似之处。在19世纪的欧洲,进化论对于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一种冒犯,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达尔文将自己这部著作的出版推迟了20年之久。幸运的是,赖特这部著作的出版不用如此大费周章,还成为了《纽约时报》当年的十大畅销书之一,这也表明了社会已经出现了巨大的进步。
人类确实是亿万年以来生物长期进化的产物,其中一些基本的行为逻辑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但是,人类也是一种特殊的动物,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身“自然而卑劣”的动物性,并怀着悲悯之心创造出复杂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念和社会规则。很明显,如果这套规范人类社会关系的体系想要取得成功,在微观的层面上仍要与上述那些基本的行为逻辑相契合,这正是罗伯特·赖特的《道德动物》这部著作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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