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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土地流转靠市场

  
作者:缪舢
发布日期:2008-10-10
投资者报(记者缪舢)一条宽阔的马路在村委会大门口渐伸渐远,数十栋白色的两层小楼矗立在马路两侧。

马路的尽头一座高大的牌坊耸然而立,上书“小岗村”三字,1978年,这里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口。

30年前,小岗村18位村民在包产到户的协议上按下红色手印。30年后的2008年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小岗村,明确肯定了小岗村近年来“悄悄”搞起来的土地自愿流转。小岗村把30年前分到农民手里的土地再度集中起来,流转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方向和政策的风向标,再度从凤阳小岗村传递出来。

10月6日上午,凤阳县土地局和农村经营管理总站两个部门开会讨论即将上报给县里的《凤阳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县里要求土地局起草全县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让我去参与讨论。这几天就搞这个,星期天要加班加点搞出来,估计下周一上报到县里。”是日上午11时,在凤阳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办公室门口,刚从凤阳县土地局讨论回来的站长张金荣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无疑,凤阳县政府正迅速将农村土地改革再度破茧的小岗村土地流转的经验,重新加以整理、规范、完善、补充,形成一个重要的一整套管理办法,再次为中国农村新一轮土地改革探路,提供一个改革借鉴、参考的样本。

小岗村土地流转经验

小岗村有486人,承包耕地1800亩,平均一个人承包近4亩,在当地小溪河镇是人均占有耕地最多的一个村。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产物。”小岗村村委书记史学亮对《投资者报》记者说。据他介绍,小岗村土地流转最初是从家庭内部开始的。到目前为止,1800亩承包地中总共流转了400亩,主要用于特色农业种植,小岗村特色农业主要有双孢菇和葡萄两个品种。

“小岗村现在土地流转的形式是转让经营权。有一个海外记者问我,小岗村的土地流转是不是土地私有化?我明确告诉他,流转的是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而且小岗村村委会对于土地流转有一条不能突破的原则,流转后的土地不能改变土地用途、性质,也就是说不能用于非农产业,不能在上面盖商品房,投资与农业无关的产业。”史学亮说,“我们目前流出去的土地到了几个农业大户手上,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应该说这是农村经济自然形成的一个趋势。”

调研报告肯定流转实践

土地流转早已在凤阳其他村镇蔓延开来,凤阳县有关方面也一直关注着相关的土地流转情况。2008年8月10日凤阳县农委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一份《凤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汇报》。

报告说,到2007年底,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1.5万亩,其中流转耕地面积3.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0.4%;流转水面面积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43.5%;流转山场面积3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6.1%;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转包、转让、租赁、互换。

对土地流转期限的调查是,一年以上为0.9万亩,二年以上0.46万亩,六年以上为8.9万亩,占78.3%。

从报告中得知,早在2000年小岗村就开始大规模的土地流转。2000年,小岗村7户农民自愿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出租给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期限20年,出租土地面积80亩,长江村投资200万元,在小岗村建立了葡萄示范园。

而从全县看,刘府镇赵庄村的土地流转规模远大于小岗村,赵庄农业开发公司租赁了4000亩土地,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

报告认为,全县的土地流转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村土地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但也指出,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正在起草流转管理办法

据凤阳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张金荣站长介绍,在由凤阳县土地局起草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草案中,流转的土地不仅包括农民的承包地,还应包括农村的荒山、荒坡、水面以及农民的宅基地。

“这些地对于有些农民来说没有用,他或者出去打工,或者举家在另一个城市经商、定居。让每一块土地都发挥出最大效用。”

“中央18号文件中不允许土地流转给企业,我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限制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我认为只要不改变耕地性质,只要从事与农业产业相关的企业,都是可以转让给他们的。但改变耕地性质的商业用途坚决不能开这个口子,这是原则。”

不过,张金荣补充说,荒山、荒地、荒坡可以流转非农用,让土地资本显现出自身的商业价值。

他还表示,他们正在考虑成立一个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如果村民的家搬到外地,可以把房子给交易中心处理,由交易中心帮村民转让掉。如果村民在外出打工、经商之前,把要流转的土地情况、期望流转的价格,交给交易中心完成交易,年底回来后再找交易中心算账。”

张金荣举着例子说,“在具体办法设计上,如果有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我认为可以打破界限,大胆创新,不应墨守成规。”

中央编译局研究员高新军长期在乡村调研,他认为,过去农民只知道种植粮食、经济作物收益,现在通过土地流转也有更多方式的收益,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去转让获得收益、投资入股享受红利、向银行抵押贷款。

“土地流转保证了农民的财产权,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但他同时也指出,“土地流转产生土地变局,不会再像30年前小岗村搞大包干那样深刻和轰动。很多省市已经这么做了,土地流转事实上各省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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