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丽 香港2010年7月14日电 —瑞金矿业有限公司(“瑞金矿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领先的黄金采矿企业,从事金矿石的勘探、开采和加工以及金精矿的销售。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在该公司进行的一次筹集了约1.56亿美元的先旧后新配售中担任其法律顾问。
根据美迈斯为此项交易专门成立的法律顾问组的建议,瑞金矿业先以每股12.15港元(1.56美元)的价格完成了1亿股配售,然后又进行了认购,共筹集资金约1.56亿美元。配售的股份约占瑞金矿业现已发行股本的12.42%,约占经认购股扩大后的瑞金矿业已发行股本的11.05%。花旗集团是此次配售的唯一代理商,认购于2010年7月7日完成。瑞金矿业计划将约1.56亿美元的配售收入用于未来可能进行的收购及开采和勘探项目。
瑞金矿业一直是资本市场上的领跑者,于2009年2月成为金融危机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第一家公司。担任美迈斯法律顾问组组长的美迈斯合伙人吴钧栋认为“此项交易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一项根据第18章申请之上市,此类上市特别允许从事采矿业的发行人无需满足在主板上市之全部要求即可上市。此项交易的成功亦表明香港作为自然资源公司的融资市场的重要地位。”
此项先旧后新配售交易再一次表明了美迈斯从事企业融资的律师是美国、亚洲、欧洲和英国客户的可信赖顾问,即使在逆势的市场环境下,他们也能协助这些客户也能完成很复杂的交易。吴钧栋说,“我们向瑞金矿业提供了其完成此项交易并实现其长远业务目标所需的战略指导和法律意见,对此我们感到很自豪。”
吴钧栋于2010年5月加入了美迈斯的企业融资/资本市场业务部。在包括香港上市在内的复杂的金融交易中指导过大公司、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在一般的企业融资、监管与合规事务以及并购交易等方面吴钧栋拥有17年的从业经验。除了吴钧栋以外,美迈斯为此项交易在香港成立的法律顾问组还包括资深律师陈浩铭及律师董瀚思和薛志威。常驻美迈斯上海代表处的合伙人黄凯德(Kurt Berney)和律师林继耀为此项交易提供了有关美国监管事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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