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价去年涨1.5% 统计局被质疑“放错小数点”
记者 韦承武 中国国家统计局再次成为了公众质疑的对象,这一次是由于其公布的一项关于房价的数据被公众认为与自身感觉有差异。
2月25日,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提到,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这一数据与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一月份公布的一项房价数据有较大差异。“去年1—11月全国房价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为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曾作出上述表示。
据余斌的表述计算,2009年全国房价至少上涨了25%,统计局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的数据一经公布便引起了质疑。
一位网友留言表示,“即使是小县城,去年房价涨30%以上都很普遍,一线城市涨得更厉害,1.5%的涨幅,你信吗?明显的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由于中国区域差异,不同地区城市房价差异比较大,即使在同一城市,中心区与郊区的房价水平也有高有低,因此不同地区的人对房价上涨的感受自然不一样。”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表示,房价作为相关部门制定楼市调控数据的关键数据,对于真实性要求很高,希望国家统计局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以打消公众质疑。
统计局此前还曾因为工资以及GDP数据受到过质疑。
统计局在2009年发布上半年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以后,网络上立即引发了对“工资被增长”的热议,众多网友认为公布的数据与自己的真实收入并不符合。当时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4元,增长12.9%。
而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看到网友说工资“被增长”,“看了也脸红”。
同时被质疑的还有地方GDP总和屡屡超过全国GDP的现象。2009年上半年,地方GDP之和高出全国核算数据约1.4万亿元。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0年1月28日表示,2009年全年地方GDP之和仍将高于全国GDP。马建堂表示,要改进地区GDP审核与评估,将抓紧提出国家统一核算地区GDP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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