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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快递企业侵害客户利益将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

  
作者:胡艳芳
发布日期:2008-07-17

日前,中国邮政局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同时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邮政局政策法规司达瓦司长在7月16日召开的《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称,“其中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用户权益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定司长回答新闻记者提问时说:“当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用户可以依法提出赔偿,企业要按照快递服务标准中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用户的其它利益在办法中也会得到解决。”

据悉,《办法》是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除此之外,《办法》对企业违反其它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经济处罚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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