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方案揭晓
讯 记者袁朝晖 备受关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昨日揭晓,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定夺。
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有望减少,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设立高层级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等。
国家发改革委 下放审核权限
3月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机构改革做出了重要报告,其中对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为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简化审核程序,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二是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管理。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三是将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交通运输部将成立 铁道部得以保留
3月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今后几年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出现
3月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机构改革做出了重要报告,他指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目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不利于工业的协调发展。为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有必要对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能源局将成立 加强能源管理
3月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指出,能源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组建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环境保护部低调挂牌 | 200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