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产权房被“叫停” 已购者权利将获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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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声音:“期待没名分的日子早日结束”
“房子大概130多平方米,价格是每平方米1500元,是市面上的商品房价格的1/3,物业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虽然知道购买的小产权房拿不到房产证,但在西安一单位工作的强先生对现在所住房屋依然十分满意。
强先生说,2005年他在西安西郊某城中村改造项目上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整个小区由数十幢小高层组成,除了有几幢是城中村村民安置楼外,其他的住户都和他一样是从城中村村子里面购买的。
强先生的邻居,在西安一家制药厂担任部门主管的刘先生认为,虽然也知道拆迁或征用时,小产权房有可能得不到补偿,但跟商品房动辄4000元以上的价格相比,1000多元的小产权房极具诱惑力,同等面积下,整套小产权房的房款仅仅是商品房的首付款,甚至首付款都不够。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能住就行了。
“要是手续齐全,根本看不出这些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提起住房,已在西安北郊某小区住了4年的章女士很是感慨。她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销售员的承诺是5年之内会把房产证办理下来,但现在4年已经过去,却毫无音讯。在该小区,大家都有像章女士同样的担忧。但对于房屋质量、社区绿化和物业管理等问题,章女士认为,“小产权房”并不全都是“豆腐渣”,也有相当一部分做得很好,有些甚至超过了商品房,惟一的不足就是手续的不全。听说国家将保护已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章女士高兴地说:“期待没名分的日子早日结束。”
资料链接:小产权房相关政策
2007年6月 原建设部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
2007年12月 国务院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 获得“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身份的成都、重庆相继下发文件,以不同方式试探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工作。
2008年6月 北京市政府提出对于处在北京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区域内的农民就地上楼后,剩余的房屋,可以入市流转。
2008年7月15日 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同时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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