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改综保细则出台 农民工身份消失
记者 谢良兵 2月22日上午,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发布会,与成都户改相关的综合社会保险的细则出台。去年年底,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开始进行最为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
据本网记者了解,为配合户籍改革,成都市制订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措施,并已于2月18日正式印发,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表示,新政实施之后,成都市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格局将更加完善,农民工在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非成都市户籍的农民工综合社保也将与成都市户籍农民工一致。
张小江称,此前,成都市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保是与城镇职工社保并轨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社保是并轨的,只有农民工的综合社保自成体系。“这一次的并轨,将使农民工的身份消失,实现同等待遇、同等权益和同等保障。”张小江说。
由于并轨之前,农民工的社保只有城镇职工的一半,并轨之后,相应的政府财政方面的支出将会提高。但张小江对本网记者表示,当期的财政支出是没有压力的,再加上农民工群体大多年轻,暂时未到社保基金中财政支出加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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