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质疑政府“安居工程”乱花纳税人的钱
杨兴云
2010-10-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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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兴云 针对深圳市政府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引起质疑一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补贴是完全依据深圳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审定发放的,因此事情本身并无不妥。然而,众多深圳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却对深圳市政府的相关做法并不认可,更有人质疑上述政策没能体现公平公正,真正照顾到有困难的人群,涉嫌乱花纳税人的钱。 

针对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引发的质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向本网记者表示,深圳之所以制定上述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解决引进人才过程中房价高企的瓶颈问题。”

他介绍说,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涉及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的优惠政策的‘1+6’文件。今年4月,《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是‘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重点面向深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上述人士表示,至于谁该得到什么类型的补贴,完全是根据相关政策来执行的。

关于市民质疑政策合理性的问题,他表示,没有得到授权,无法就此表示意见。

据了解,按照深圳市的相关规定,杰出人才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做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领军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可以转让。   

高级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中初级人才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对此,采访中有很多深圳市民持不同看法。在深圳高新区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王先生说,政府的补贴,尤其是涉及住房、医疗等民生方面的补贴,应该提供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士,而深圳的上述政策就显然就不是这样。至于说到人才安居的问题,难道名单上的富豪们是否留在深圳,还会取决于有没有深圳市政府住房补贴?

王先生认为,这样的补贴政策很明显地涉嫌乱花纳税人的钱。

今年刚来深圳的大连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小刘表示,他的工作单位在福田中心区,如果在附近租房,即使是很小的一个房间,每月都将花掉一大半工资。而根据深圳市政府的政策,他只有200月的补贴。他表示,“这个补贴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大的作用,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即便不说上述政策是一个坏政策,但至少也是一个不公平的政策。”深圳综合经济学专家表示。他认为,无论如何,如果住房补贴所涵盖对象竟然是一大批并不需要补贴的富豪级人士,不仅违背政策制定者的初衷,而且更像是一个笑话。由此引来舆论的关注和质疑,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试想一下,如果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也享受居住城市的住房补贴,美国的老百姓会怎么看?”该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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