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灭门案今一审宣判 凶手获死刑判偿343万
张然
2010-1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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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然 15日上午10时20分,“大兴李磊灭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杀死6名至亲的李磊死刑。

据中广网报道,法院的判决认定了李磊的犯罪事实:李磊长期对家人不满,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父亲家中,持尖刀先后切割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自己两个孩子的脖子,六人当场死亡。

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手法残忍,突破道德底线,社会危害极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除了判处李磊死刑外,法院还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也就是他的奶奶、姥姥和岳父岳母经济损失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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