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8·16”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
记者 张然 据新华网报道,日前,黑龙江伊春“8·16”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乌马河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赵维强已被免职;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乌马河区安监局局长程传信也被免职。
乌马河区安监局安检员刘纯亚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还依法对在这起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的烟花厂厂长金朝相,负责生产的副厂长周世吉予以刑事拘留。
另据了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烟花厂“8·16”重大事故调查组已经开展工作。
调查组组长、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说,调查组会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相关新闻
- 伊春“8·16”爆炸事故调查 企业可能非法生产 2010-08-18
- 黑龙江伊春鞭炮厂爆炸事故已致19死153伤 2010-08-17
- 北京正起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 2010-07-16
- 黑龙江大米争夺战 丰益国际投资65亿 2010-07-13
- 大兴安岭再燃森林大火 20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