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将建立土地征收纠纷调解委员会 化解征地纠纷
记者 汪言安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土地征收征用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和处理土地征收征用中各类矛盾纠纷,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这份通知中明确,各地要落实征地批后反馈制度,建设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土地征收征用纠纷调解委员会。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应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对于因违反法定程序征地,或因拖欠、克扣农民补偿、强行征地拆迁等原因,引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或群体访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恶性事件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观察人士认为,近几年来,安徽省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也面临着土地征收和征地拆迁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事件,安徽省在这份新发的通知中明确强调“对于违反法定程序征地而引发的重大社会影响恶性事件的政府和机构将受到追究”,这也是主动对参与征地和拆迁的政府和机构进行公开的警醒,尽可能减少因此而产生的重大恶性影响事件,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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