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记者 张然 据新华网报道,为了确保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山西省近日下达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书。根据计划,2010年山西省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山西省环保厅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共同下达了《2010年全省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化项目(3.2米及以上捣固焦项目除外),于2010年底前拆除设施予以淘汰;二、凡按规定应予以淘汰至今未淘汰的项目,须于2010年底前一律拆除设施予以淘汰;三、已批准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对象按要求立即关停拆除;四、对列入淘汰名单的项目,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决定中的“五停”措施执行;五、未能按期关闭的焦化项目,不再享受淘汰落后国家奖励资金和省补偿资金,符合产能交易条件的焦化项目,其产能也不得再进行市场交易;六、各市要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确保淘汰落后任务的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缓淘汰的,必须按程序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承诺延缓淘汰期限,经山西经信委、环保厅批准后方可延缓淘汰。
据介绍,此次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涉及33个企业,767万吨产能,可减少烟尘年排放量767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947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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