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致赵作海冤狱无头案 法院设错案警示日
张然
08:49
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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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然 据新华网报道,6月2日,来自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额消息称,经过一个月的侦查,当年导致赵作海被判刑的商丘柘城“1999·5·8”杀人碎尸案告破,该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包庇人员全部到案。同日(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

1999年5月8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发现一具无头、膝盖以下部分缺失的男性尸体。柘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认为死者是该村失踪的村民赵振裳,并认定赵作海为犯罪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下,赵作海在公安机关做了9次有罪供述,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4月30日,失踪多年的赵振裳回到柘城县家中。5月9日,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

导致赵作海被判刑的无头尸体的身份及案件侦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经DNA鉴定,警方确认死者身份为1998年9月12日晚外出后失踪的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十字河村东五组村民高宗志。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认定柘城县老王集尹楼村人李海金、商丘睢阳区张庄村人杨明福、商丘睢阳区张庄村人张祥良有重大作案嫌疑。三人在媒体报道赵作海无罪释放后,分头潜逃外地。截至5月24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经审讯,李海金因与受害人高宗志在山东菏泽做月饼生意期间产生矛盾,便怀恨在心,预谋将其杀死。1998年9月12日晚,李海金指使杨明福、刘院喜(此人于2006年5月24日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先到李海金所在的手巾李村村边等候,李海金、张祥良将高宗志约至离李海金家不远的本村西地,几人将高杀害、肢解并抛尸。为掩盖尸体不被发现,四人在作案后又将三块石磙推入扔放尸体躯干的机井内。

在此次案件的审理中,专家组侦查人员对涉案人员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于5月26日押解3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对作案、抛尸、埋尸现场进行了现场指认,3人指认相同。5月27日,公安机关在指认现场发现了被害人头颅,案件顺利告破。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依法审理中。

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河南省的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这起案件进行反思。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案件被舆论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包括法院在内的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是短时期内无法挽回的。他认为,赵作海案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法院,是法院的纵容导致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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