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煤改正式启动 煤企或将减至50家
记者 刘金松 谨慎前行的河南煤改终于启动,在河南省下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后,一份最新的《河南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制定完毕。而即将于3月2日召开的河南煤改动员会则正式拉开了河南煤改的序幕。
根据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即将开始的河南煤矿整合将实行“一个矿区一个主体开发为主”的原则。省属骨干煤炭企业:中平能化、河南煤化、义煤集团、郑煤集团将是此次整合的主体,这些企业在此次兼并重组煤矿中所占股权不低于51%,同时,被兼并重组企业将不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据媒体报道,此次兼并重组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省力争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企,其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95%以上,产量占全省80%以上,省内煤矿企业减少到50家左右。
此次整合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年产规模在15万~30万吨之间的小煤矿(含15万和30万吨,年产规模100万吨以上企业所属矿井除外)是此次兼并重组的重点。
据媒体报道,在兼并重组方式上,河南将采取以省骨干煤企为主体,以市、县(区)为单位,大型煤企兼并重组中小煤矿,鼓励大煤矿之间联合重组的方式。其中,国有企业之间可用资产划转方式,非国有之间或非国有与国有之间重组可采用资源、资产评估作价入股的方式。
与此同时,此次煤改规定,年产30万吨以上并符合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煤矿可单独生产。其中,新建煤矿单井规模不得低于45万吨/年,现有煤矿单井规模也要在30万吨/年以上。另外,在此次煤改中计划将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企业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中,规定生产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所辖煤矿单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
对于规费,规定称2010年年底前申请退出的煤矿(确定关闭矿井除外),经有关部门核准,将全额退还其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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