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3)
为了应对省内大量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风险,当前广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采取与出租屋管理挂钩的方式。沙河街某居委会主任介绍道:“以前是 ‘以人管屋’,看到面容陌生、行色不对劲的就查人家的身份证、暂住证。后来发生孙志刚事件,提倡和谐社会,就改成了 ‘以屋管人’。 ”方法是要求出租屋房东和承租者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到居委会备案。这样居委会成员就能隔一段时间到这些出租屋里检查,防止流动人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基层管理经验,上述居委会主任认为突击检查还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很难比较‘以人管屋’和‘以屋管人’的效果差异,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罢了。”
广东省公安厅流动人口管理处负责人承认,尽管公安做了大量工作,广东治安还是因为缺乏流动人口的配合而存在问题。该负责人解释,在中国户籍制度下,人户结合的常态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约束。当人口流动起来,行踪和相关信息无法被掌握,作案几率就会上升。
户籍无法拒绝人口流入,却可以引导流动人口的行为。中山市农民工积分制的做法成为广东其他城市学习推广的对象。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研究课题主要参与者郑梓祯介绍,中山积分制通过积分让流动人口享受不同的公共服务待遇,最后还能决定他能否入户。“积分的很多指标都是规范流动人口的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引导他们往好的方面走。”郑梓桢说。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一个较大变化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江华在到中山大学读书之前,在家乡的小学教书。
说起家乡的状况,刘江华特别感慨:“以前我教书的时候学校都是满满的。现在回去一看,学校只招到三年级,四年级都招不满了。一、二、三年级也是稀稀拉拉地招了一些学生。希望小学都没人了。”
刘江华继续描述道:“到一些落后地区去,例如广东梅县的五华地区。车子突然转弯看到一栋很漂亮的房子,孤零零地在那里。”
这些突兀的景象让刘江华想到,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在乡村也造成了巨大浪费。
“农民工在外面打工,按照正常的规律,他会在城市置办家产、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融入社会。现在他在城里买不起房子,又总得显示他在城里打拼的成就,所以就在乡下建个房子。”
一边是过于拥挤的大城市,一边是资源浪费的农村。突破户籍问题的一种想法逐渐浮出水面:城乡联动。
当前有做法提倡将流动人口在原籍农村享受的保障福利带入城市,以便减轻城市的财源压力。更有学者提出,达到城市户口准入标准的迁移人口,应有继续使用或放弃农村农地的权利,这部分人可通过放弃农地换取城市户口和申请享受城市福利。
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省份之间的巨大级差,会导致在户籍问题上“谁先开放谁倒霉”。然而广东作为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所承受的各种压力又是其他地区难以体会的。在当前户籍制度下,广东省必须进行微调。
广东省公安厅流动人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一个较大变化。居住证的启用就是要从强调户籍与暂住的观念中转变过来。一方面通过增加证件的服务功能,吸引流动人口主动办证,从而让公安部门掌握他们的信息;另一方面是考虑服务均等化,承认外来人口对广东的贡献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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