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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庄被判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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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0-01-08
盛超

记者 盛超 1月8日,律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一案今日宣判,被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前,其辩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如果宣判有罪,将提起上诉。

1月8日上午9:30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等百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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