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委谈加强对局级领导监督及党委制度建设
讯 8月5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两个若干意见”)。日前,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同志就上述“两个若干意见”的起草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两个若干意见”?
答:制定“两个若干意见”是适应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客观需要。去年以来,通过对社保资金案的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市委提出要对照检查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把局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问:“两个若干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调了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和自觉维护制度,绝不允许成为制度的破坏者、逾越者和规避者。二要成为作风建设的楷模,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品行操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第二部分,强调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一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二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要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公开听证制,完善专家咨询制,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第三部分,强调对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的监督。一要认真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二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规定,明确每个任期(届期)内要安排两次述职述廉。三要认真执行日常谈话、任前谈话、信访谈话、函询或诫勉谈话制度。四要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重申主要负责人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民主生活会的重点是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的结果要向上级报告,向群众通报。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部分,强调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形成合力。一要继续完善巡视工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巡视工作的成果,发挥好巡视工作的作用。二要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要支持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倾听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三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四要加强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五要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监督的组织协调。
第五部分,提出了积极拓展对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渠道。一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探索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二要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规范公开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分管范围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情况,便于人民群众知情监督。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凡所在地区、部门发生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制定发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时,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要出席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本市局级及其以下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主要从六个方面原则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主要有:一是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是研究并决定管辖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是研究并决定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的人选;四是研究并决定管辖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重大改组和重点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政策;五是研究并决定管辖范围内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六是研究并决定管辖范围内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部分,共设置了决策酝酿、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等三个程序。在集体决策程序中强调了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在执行决策程序中强调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无条件执行。在程序设置中,还突出了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环节。
第四部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组织的职能,分别设定了党委(党组)自查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上级职能部门督查、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列为市委巡视组重要巡视内容等方面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自应当承担的监督检查责任和方法。
第五部分,列举了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设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的分解,即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行为的不同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当前抓好“两个若干意见”的学习和贯彻有什么重要现实意义?
答:最近,党中央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作出严肃处理,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最近一段时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利用社保资金案及其它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这个时机,市委印发两个若干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两个若干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提高本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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