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仅占教育总投入1.3% 约为世界水平1/3
黄利明 姜雷
2011-03-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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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利明 姜雷 3月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陈凌孚做了《立足国家民族未来加快振兴学前教育》的大会发言,指出幼儿教育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陈凌孚介绍,至2010年底,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3%,这不仅跟发达国家高达10%的比例差距甚远,也远远落后于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3.8%的世界平均水平。同时,全国范围内的幼儿入园比率不到40%,有一大半以上的适龄儿童被关在学前教育机构之外,特别是西部省份,个别地区幼儿入园率甚至不足5%。 

陈凌孚指出,学前教育的落后,表现为:一是能够接受到专门学前教育的幼儿比例极低;二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其三,师资水平普遍偏低;其四,幼儿园教学水平良莠不齐,孩子无法公平地接受早期教育,优质价低公办园主要服务于权力人群,优质价高民办园主要服务于高收入人群,廉价园保障不足,非法园安全隐患严重。 

对此问题,陈凌孚认为,若要真正振兴我国学前教育,就必须切实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在民生发展中的地位。现有文件,包括“国五条”、“国十条”在内,更多地着眼于解决前面所列举的令人堪忧的问题。这一做法虽然不错,但就学前教育所具有的重要价值而言,还远远不够。因为,就世界范围而言,研究表明,学前教育阶段的投资和回报率为1:17以上,是社会发展中回报率最高的教育事业;同时,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使得学前教育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是最得民心、最顺应民意的政府行为。 

二是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合理规划使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必须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并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重任,建立“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学前教育财政专项经费机制,明确学前教育经费在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中的比例,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投入额度。同时,也要鼓励兴办优质的民办幼儿园。 

三是重视幼儿师资培养,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学前教育教师必须是经过专门教育的人员才可胜任。从长远看,应高度重视幼儿师范院校建设,提高幼教专业毕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质的教师在幼儿教师中的比例,提升我国幼儿教师素质。应参照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建设并稳定一支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 

四是明确政府主办幼儿园的定位与管理,严格做好质量评估工作。政府需要主办、发展保障型幼儿园,最大限度地为民众提供普惠性的、满足民生基本需要的幼儿教育。对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也应采取相应政策,鼓励其正向、积极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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