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217.80万元结余资金未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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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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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编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央编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230.7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中央编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857.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73.7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央编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693.5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3.4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7.80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注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中央编办在申请4个延续项目2009年度预算时,未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217.80万元列入预算,当年实际从中支出134.10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今后编报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中央编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中央编办提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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