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 003.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均为财政拨款;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0 169.7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5.92万元。
本次审计了社保基金会全部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88.03万元,其中2009年150.5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50%;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33.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预算执行基本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316.3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在办公用房房租及物业费经费项目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316.34万元。
(二)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412.4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371.69万元;有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或与实际经济内容不符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40.72万元。
(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99.13万元。
1.至2009年底,社保基金会于2007年支付425.63万元购置的职工宿舍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2009年,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将财政部追加的人员经费573.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拨到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且更正和补充相关凭证;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要求尽快补登;对未办理报批手续直接转账的问题,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加大财务报账审核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社保基金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登记入帐。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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