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承武 受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以下简称“国研中心社会部”)最近完成了“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他们提出了中国户籍改革的新思路,当前户籍改革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
国研中心社会部副部长贡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述“渐进式”的方案即只要满足最低的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和就业权,同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以及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和基本免费的初级卫生保健;而被选举权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的享受资格,要具有一定社保参保年限或缴税年限才可获得;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部分与户籍挂钩的特殊行业就业资格、参加高考资格,可以通过更合理的替代性管理手段,有条件地放开。
贡森表示,目前户籍主要是通过代际继承获得的,而户籍的背后是公民权利,因此,现行的户籍制度体现的是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不是说今后户籍不能再通过代际继承获得,这种方式仍然可以保留,但在外来人口对居住地尽了法定义务后,就应给予相应的权利。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应该是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对等,而法定义务主要包括缴税、缴纳社会保险费。”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来的户籍坚冰有所打破。如上海、广东等地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入户条件开始与居住年限、社保参保年限挂钩。《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条例》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上海规定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缴税、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申办该市常住户口。
课题组在调研时还了解到,在积极探索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地方,农村居民并没有一窝蜂地涌向城市。有的地方管理者认为,很多担心都是臆想的。“我们以前想象,可能农村人一夜之间都会跑到城里来,但实际上人们都是有利益权衡的。管理者总担心农民进入城镇、占用公共资源,这种担忧有些过头。没有工作和住房,人们进城干什么?难道天天住火车站?”重庆一位政府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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