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承武 继日前国务院出台了严厉的打击房价虚高的政策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再为楼市调控政策加码。此次住建部打击的对象是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0日,住建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住建部已于4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消息称,住建部将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四方面对楼市进行调控。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在销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等信息。
《通知》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各地要在近期对所有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和整治,准确掌握已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正在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和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数量等情况,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要将清理结果于今年6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政府近日频繁出台重大的楼市调控政策,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开发、新房销售、二手房转让、银行利率等多个方面。受这一系列政策影响,自4月15日以来,A股市场房地产板块跌幅已达12.99%,居行业板块跌幅榜首。
而据媒体报道,政府打出调控楼市“组合拳”后,深圳、上海纷纷出现投资客抛盘,而北京则出现浙江投资客单笔上亿元的抛售。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住房成交量会迅速降下来,而未来房价拐点有多远,住房价格到底如何变化,相信未来1个月就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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