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驻京办:未听说撤销消息
记者 韦承武 据中广网1月24日报道,1月23日曾有媒体报道称,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各地驻京办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计划在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但包括吉林、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湖南、甘肃等省市的省县级政府驻京办都表示没有听说这个消息。
最先报道此消息的是《瞭望》新闻周刊,文章说刚刚出台的文件显示,国家主管部门计划在未来的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
具体的说,撤销的驻京办包括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还包括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从规定上看,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直接设立的驻京办不在撤销范围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经济特区政府的驻京办也不会撤销。另外,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以保留。
但很多数驻京办工作人员都表示没有听说这个消息,部分表示听说的也是从网上看到这个消息的。
浙江省政府驻京办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在新闻出来之前他听说过撤销的事情,但目前尚没有接到国务院等主管部门的正式红头文件,也没有接到过内部文件通知。
因为没有听说,所以各个驻京办都还没有对撤销之后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做准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2006年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2006年2月27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国管局)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各省驻京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决定,由中纪委负责调研驻京办,由国管局具体酝酿拿出改革方案并择机公布。
2006年11月,国管局官方网站发布调研报告,提出对52家副省级以上政府办事处和大型国企驻京办事处的整顿与改革思路。
2007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三次提到了驻京办的腐败问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切实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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