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发改委:再次重申甲流疫苗接种不收费

订阅
2009-11-04
张然

记者 张然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4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称,要严厉打击在疫苗接种过程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并强调对甲流疫苗的接种要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

《通知》指出,要迅速组织开展对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费行为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尤其强调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机构、医疗单位等的检查,坚决制止甲流疫苗接种过程中各种乱收费行为,甲流疫苗接种要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可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通知》称,对于除甲流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的接种,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其中,凡纳入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的疫苗,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采购,免费向群众发放;其他疫苗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群众自愿、自费接种的方式。

此前,卫生部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中国的防控形势也十分严峻,接种疫苗是预防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有效手段之一。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应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

目前中国的接种策略,即优先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中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经测算,全国需接种甲流疫苗的重点人群总数约为3.9亿人。截至10月31日,除安徽、江西、四川、重庆等4省外,其他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兵团均已开展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累计完成接种378.78万人,各地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多为轻型反应。

截止11月2日,中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累计报告48748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治愈36309例。重症病例累计118例,已治愈34例,死亡7例。

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2001-200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