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立案检查
记者 韦承武 据新华网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黄松有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十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今年52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 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 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02年12月升任最高 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 · 贪污起刑点不调不公平? | 2009-11-11
- · 中纪委展开巡视 发现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 2009-10-12
- · 秋风:有比轮训更好的培训办法 | 2009-09-04
- · 演讲嘉宾:丁志杰 | 2009-08-20
- · 最高法院: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200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