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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7万人安置去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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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6
翁仕友

记者 翁仕友 在总结第一批经验之后,5月1日前,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七省陆续停止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至此,共有12个省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同时,7万名相关职工的安置方案已经出台。

“从目前的情况看,第二批七省取消收费的相关工作平稳推进,进展较为顺利。”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5月5日透露。

据了解,第一批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五个试点省份共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388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20%,涉及公路21325公里。在停止收费后的15天内,各地即组织力量集中完成了收费设施拆除以及路面恢复工作。第二批七省共撤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875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45%,涉及公路49518.8公里。

何建中透露,根据国务院燃油税改革方案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总体目标与任务主要有两点:一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东部地区已从2004年11月起停止发展二级收费公路;中部地区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西部地区的省(区、市)如决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决定取消之日起,同步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

二是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国务院有关文件还明确要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省为单位组织实施,可一次性全部取消,也可在省内分期分批取消。”何建中介绍说。

按照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的总体思路,自主决定取消本辖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时间表,并按照“开展试点引导、锁定债务余额、制定具体方案、签订还贷协议、商定补助资金、限时取消收费、逐年偿还债务、妥善安置人员、明确配套措施”几个步骤,逐步有序地完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对于关注度较高的人员安置也有了明确说法。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5月5日介绍说,这一次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的人员有七万多,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安排人员大体上分这么几个去向:一是一部分人员要转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一部分人员转岗到马上要建成收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一部分人员转到农村公路上,还有一部分按照签订的合同,有些人员可能不愿意再做这个事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好相关的工作。

李华同时透露,三部委专门组织了几个组奔赴各个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我们这次去检查的重点还是人员安置。“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现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还有政策上的一些问题,最近我们正在陆续的出台文件。”李华介绍说。

第一批和第二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基本情况汇总表(12个省)

 

 

 

点评:

    作为实施燃油税的拦路虎,二级公路收费及相关的人员安置始终是道难解的命题,此次人员安置举措的出台和12省就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所采取的具体举措,为燃油税的进一步实施铺垫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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