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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北京错峰上下班

   
作者:胡艳芳
发布日期:2008-07-14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胡艳芳  “根据测算,奥运期间,平均每天将增加400万人的出行,因此需要一些特殊的保障方式。”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这样说。

基于这个原因,为了缓解北京奥运会至残奥会期间的交通压力,北京市人民政府于7月13日发布通知,决定从7月20日至9月20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各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

奥运期间错峰

据悉,7月20日至9月20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除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北京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企业上下班时间调整为9:00和17:00。除学校作息时间不作调整外,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的上下班时间调整为9:30和17:30;商场由原营业时间调整为10:00,晚上可以根据情况自助延长时间。

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表示,错峰上下班的总体思路是在上午8点到10点的两个小时内,以每半个小时作为一个上班节点,调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此次涉及上班时间变更的主要是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商场。

汪玉凯教授认为,错峰上下班是继“单双号”限行后的第二个重大举措,旨在保证奥运期间的交通出行。

为了保证在奥运会至残奥会期间市民的事务能够得到正常办理,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北京市各级人大、政协办公厅(室)的上下班时间不作调整。此外,通知还要求市国资委和市商务局对所监管企业及大型商场错峰上下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通知没有要求超市做出相应调整的规定。据报道,物美、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暂时都没有调整营业和关门时间的计划。

常态化争议

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是否应该施行错峰上下班办法与是否应该将这一策略性临时性的方法常态化机制化,社会上一直都有不同的声音。江西省政协委员许小欢曾就在江西省省直及南昌市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提出过议案,但是省政府及市政府的答复是涉及面太广需要综合考虑的要素过于复杂而予以了否决。有群体不赞同错峰上下班,认为中国现在还没有做好同错峰上下班相对应的配套制度和设施。一般情况下他们容易把送孩子上学、客户衔接、代际之间事务的协调等作为考虑因素。

同样也有社会人士及部分学者认为,错峰山下班符合交通工程学中的“平峰”原理,这一制度早在很多年以前就被发达国家联合弹性工作制一起实施,是被公认和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的一种方法。以早在70年代就开始实施错峰上下班制度的德国为例,制造业一般是早上7点上班,下午3时半或4时下班;政府部门采取弹性工作制,工作日内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固定上班时间,其余时间可以根据个人工作情况错时上下班,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6小时,不能多于9小时,政府的工作会议被统一安排在上午9时至下午3时之间进行,对外办公窗口另行规定;商业服务部门及商业性公司一般是早上9时半或10点上班。

目前,我国实行过错峰上下班的城市主要有重庆、杭州、深圳、温州以及青岛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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