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牟新生署长批示“不能一犯再犯”
讯 记者王延春 实习记者 杨洋 本报
海关总署作为这56家需整改的部委之一,曾告知记者,“我们有纪律,不能接受采访,新闻处通知后,马上答复你。”(见《审计不问责是只纸老虎》)
回复如下:
目前,我署正在研究制定《海关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海关中央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和规范项目申报、项目用途变更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各海关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还研究修订《海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海关基本建设行为,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并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海关总署在海关系统全面开展了摸底和整改工作,专题听取了财务装备部门关于海关系统办公楼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向全国海关下发了《海关总署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停建新建项目,严格控制在建项目,从严审批今后的建设项目。在《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海关财务装备工作的决定》(署党发〔2007〕33号)文件中明确,一律不审批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再安排财政拨款用于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全面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海关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方案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和规定执行。
为切实转变理财观念,海关总署努力切实加强海关财务装备部门的队伍建设。今年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举办了一期司局级干部财务装备专题研讨班,对海关系统主管财务关长进行了培训;委托天津财经大学举办了两期三级预算单位财务科长培训班。年底将再组织一期财务处长研讨班,对当前海关财务装备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高财务负责人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会计法》关于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财务装备工作的特点,选拔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财务装备领导岗位。坚持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招聘财会专业人员,加强技能培训。采取措施,调动广大财务装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形成相对稳定的业务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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