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二:任你评说(1)
任志强
2010-11-0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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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志强。“商品房并非人人买得起”,“炒房无罪”,“房价一点也不高”,当任志强说出这些话时,必定招致众声反驳,甚至谩骂和攻击。但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却一步步地印证了任志强的观点。当人们正为掐头去尾后的任式雷言大骂,房价却正如其所言,噌噌上涨。他放出“雷言”的同时,也在不断指责人们曲解了他的原意。是他太过狂傲,还是我们太过粗心?今天,让我们静下心来读任志强。本书为任志强近三年来的在房地产领域的发言结集。其中包含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化、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房地产泡沫、房产投资等各个方面,言辞辛辣而鞭辟入里。他的观点是对是错,任你评说。

策划:蓝狮子财经出版中心

出版:中信出版社

定价:39.00元

出版时间:2010年10月

目录:

自序

第一章:商品房并非普惠式消费品

第二章:是市场化的问题吗?

第三章:别拿日本泡沫当镜子

第四章:地价推高房价勿庸置疑

第五章:请用数据说服我

第六章:情绪不能代替规律

第七章:何须分清几套房?

第二章:是市场化的问题吗?

| 还给市场定价权 |

价格是如何产生的?经济学给出的答案是:价格是由市场确定的,价格是交易的双方博弈的结果。

最初的农民有了多余的农作物产品,最初的猎人有了多余的皮毛或肉类,就出现了人类相互之间的交易。那时并没有货币,价格是在物与物之间按各自付出的劳动和需求进行博弈而形成的。于是经济学家们就根据这种最原始的交换方式总结出了一种现象,那就是价格是因为有市场中的交换,由交易双方经过博弈而产生的共识。

货币不过是衡量不同价格的一个标准,并不直接决定劳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但各种货币之间的价格会间接地影响被交换物的价格,总之,价格是由市场所决定的。

证监会在讨论首次发行的股票定价问题时,在市场的定价问题上试图用市场化的方式找到一种好办法。但在垄断的审批制度下,这种表面看来市场化的手段却可能被利益集团所操纵,不如像马云说的那样,让企业家与市场去博弈,选择一个市场化的定价方式。

黄金与石油等大宗商品的定价,只要不是在垄断的条件下,就一定是一种市场博弈的结果,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包括投机因素)决定的。单纯的计划经济缺乏博弈中的定价机制,因此价格失去了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失去了调节土地、劳动要素的功能,失去了资本逐利的动力,失去了创新与效率的激励,也因此失去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中国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后,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挥了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中国改革初期首先遇到的就是价格问题,不突破市场定价的难关就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约束,于是就开始有了双轨制的价格过渡和价格闯关的试验。实践与历史都证明,只有让市场拥有定价权,经济才能活跃与发展,因此人大多次修改了《价格法》将大多数商品的定价交给了市场。
但遗憾的是改革已经进行30年了,价格的改革却并未彻底。《价格法》的解释权让本来定义非常清楚的条款被加上了许多约束条件,一些本应是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变成了指令性定价,一些本应是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变成了政府指导价或指令性、限制性价格,于是市场的价格信号作用再次失灵了。

每当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剥夺了市场的定价权之后,市场的价格信号扭曲,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时,经济就一定会出现波动或下滑,市场的活力与政府“闲不住的手”的力量大小成反比;每当政府的力量加强时,市场的活力就减弱了;每当政府的干预削弱时,市场的能力就会焕发出来并推动经济的活跃。

住房的价格分为两类,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国务院55号令①的分类,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与商品化出让土地,从土地性质上将建筑分为了市场化的商品部分与非市场化的保障部分。同样《价格法》也将此分为两类:政府所管的划拨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定价,而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则是市场调节价。住建部的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专门指出商品房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不是政府指导价或政府指令性价格。

各种法律都已明确了一点,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定价在市场而不在政府,但政府却会用“看得见的手”来指导与指令价格。

自2003年以来,几乎所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都忘不了政府用“看得见的手”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包括利率、信贷、土地税收等各种手段屡战屡败之后,又用起了房型面积的微观手段,再不行就干脆直接用两限房的限制性价格来指导市场。

限价房本来就违背了市场规范的商品原则,同时违背了住建部的88号令、违背了《价格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但却能冠冕堂皇地登上大雅之堂。再不行就用舆论与宣传工具、用政府官员的讲话和文件来左右市场的价格。

当供不应求时,土地的价格暴涨并推动房价上涨,就像铁矿石的价格上涨时,钢材的价格也随之上涨。但供过于求时,钢材的价格就不能不下降了,同样当销售下降,房地产的价格也会出现下降。这本是一种市场行为,是无可非议的,但要强调的是,这种升与降本应是市场的定价权,现在却并非掌握在市场的手中。

投资者是根据城市发展、家庭分裂、收入增长等各种环境条件来预测市场的需求并决定投资的扩大与缩减的(就像欧佩克的减产与增产),用供求关系来平衡与博弈价格并从中获取利润。但中国的需求却是在政府政策的调控手中,当市场中的需求被政策扭曲和舆论压抑时,这种需求并不参与市场的价格博弈,于是价格的信号作用也就失灵了,博弈在任何时候向天平的一边倒时,都不会有合理的价格。

政府曾经用土地和信贷闸门收紧的垄断让博弈的天平倒向了供给一方,于是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对供给方的仇恨,甚至将其妖魔化。反之,如今政府又用“看得见的手”将博弈的天平一方压向了需求方,但压的力量强大且长久的后果最终是让政府“看得见的手”被烧伤。当土地的收益大幅下降、国有土地资源价格暴跌、国民的财富效应暴跌时,就出现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情况。于是地方政府又不得不反过来出台各种政策以调节博弈的天平,来拯救自己被砸伤的脚。最终只能将商品的定价还给市场,让市场用价格发现、用供求之间的博弈来决定价格。当然前提是政府必须放弃用“看得见的手”形成的垄断。

两会期间,大城市的官员在讨论房价高、收入低的同时,小城市的官员们却在抱怨房价低、市场化尚未开始、城市建设还很落后。这恰恰说明了中国660个城市发展差异巨大,仅用35~70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政策,并且是一刀切的政策以及口径一致的舆论来影响全国的一盘棋,一定会出现许多让人尴尬的对抗性。也因此有了中央政令不通、地方政策与中央对着干等情况的出现,让社会失去了预期的方向,让消费者失去了信心。

只有当价格由市场决定时,这种地区发展的差异性才能由局部市场所决定。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尤其不同于可移动性商品,更具有地方市场的特殊性。因此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首先要给市场以价格的选择权。

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交换不是开始于资本家,而是开始于劳动者的剩余。市场经济是全社会、全民的产物,离开了市场经济,任何替代方式都将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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