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郝方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风肃纪2025-03-2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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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检网3月25日消息,日前,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副主席郝方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方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方林利用担任大连胜利广场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建委副主任,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大连开发区党组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大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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