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中小学校服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同时提出,学校可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创新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减少资源浪费。
校服具备一定的标签价值与符号意义,好的校服既可以提升学校的品牌形象,又可以凸显良好的学校文化。这本是好事,但遗憾的是,现实中,围绕校服出现的争议十分常见,如江西南昌某学校收2300元校服费、广东东莞一民办高中一次性收4000元校服费、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高级实验中学收790元校服费……“天价校服”多次引发关注,也多以“自愿”之名行“强制”之实,导致许多人对此颇有意见。
这般现实下,多地都积极行动、出台规定,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校服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进行循环利用的探索。在北京之前,江西、云南、广东等其他省份也曾发布类似文件,均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购买,遵循自愿购买原则”。相关规定不仅有利于纠偏不合理的定价、校服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推行“校园自愿购买”,不仅是对常识的一种重申,也是对校服文化的一次“净化”——当校服不再是强制性购买的物品时,学校和家长可以更好地去关注校服的设计与质量,使其能更好地成为展示学生风采、传承学校文化的载体。
除了要发布相关文件之外,各地更要出台配套的执行方案,以及探索更多的替代路径。这方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比如多次火出圈的“深圳校服”,就可以作为一个典范进行参照。据媒体报道,“深圳校服”24年来基本款式未变,单件价格25到45元不等,家长可以随时在街边店铺、外卖平台买到。这样的做法,或值得各地借鉴。
总之,“校服坚持自愿购买”应成基本的底线与共识,那对各相关方来说,都应认真思考、努力行动,出台相应的配套方案和应对之策,确保相关文件的善意能成为家长和学生们真正的实惠,营造起更加优良的家校关系。
来源:光明网 作者: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