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晖 9月19日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11.SH,下称“ST盛屯”或者“盛屯矿业”)发生在A股市场上罕见的一幕: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集体辞职。
公告显示,ST盛屯收到董事长张振鹏、董事兼总经理周贤锦、董事兼财务总监翁雄、董事会秘书邹亚鹏的辞职报告。ST盛屯称,公司将尽快补选三名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在辞职之前,张振鹏、周贤锦、翁雄因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虚假,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亦被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
9月20日上午,致电ST盛屯董秘办公室,询问四位高管集体辞职是否有监管相关的原因,一位工作人员称,四位高管辞职是出于工作调整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
三年财务虚假
2024年5月17日,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盛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4年8月1日,盛屯矿业因为上述案件,被实施风险警示,证券简称更名为“ST盛屯”。
2024年8月5日,ST盛屯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盛屯矿业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数据失实。
厦门证监局表示,经查明,盛屯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其中,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0.84亿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0.78亿元,少计利润总额0.2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
2024年4月23日,盛屯矿业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对ST盛屯给出责令改正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三人给予警告和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周贤锦给予警告和100万元罚款。
翻阅ST盛屯年报发现,2021年至2023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在年报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月20日的公告显示,ST盛屯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2024年的收费金额分别是360万元与70万元,与2023年不变。
被公开谴责
2024年9月11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张正鹏、陈东、翁雄、周贤锦四人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交所根据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T盛屯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认定:
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长陈东,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财务总监翁雄,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总裁周贤锦,应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ST盛屯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ST盛屯时任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时任副总裁熊波、金鑫,时任副总裁、时任董事会秘书邹亚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卢乐乐,时任总裁助理吴奕聪、唐波,时任监事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均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ST盛屯主要从事铜、镍、钴等能源金属业务,在国内的四川、贵州、大理、珠海等地进行金属冶炼,在海外的刚果、印尼拥有矿山。ST盛屯的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2023年,姚雄杰以73亿元人民币的身价位列《2023年·胡润百富榜》第861位。
2024年半年报显示,ST盛屯取得114.14亿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28%;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8亿元,同比增长524.14%。
9月19日,ST盛屯收于3.54元/股,总市值为110.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