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芬/文 刘世芬/文
记不得在哪里读到“书衣”这个词了,顿时绽放满眼的旖旎。后来在阅读时看到一个成语:披卷破帙。帙,即为书衣,顿感口角噙香。
给书做件衣裳!云想衣裳,书也想容,一本“容貌”姣好的书,读起来也如沐春风。
数一数自己那些书衣的故事吧——
幼时的书衣,颜色主打一个老旧。自记事起,脑海中就存储了一个画面:读过旧私塾的父亲,捧着一本黄旧的“老书”,戴着一副老花镜,读得津津有味。那本旧书,竖排,繁体,封面残破,但被父亲用一张不知从何处寻来的粗纸包裹,经常脱落,缺了一角,粘了泥土,甚至落上一粒变形的高粱米……将要散架的时候,父亲索性找来一块破布,保护着那本行将就木的书,也成为我最早的书衣记忆。
是的,尽管残陋,书衣仍是美丽的。对于尚未识字的我,却等于天书。有时转到父亲身后,看他用钢笔在字间画着,指间尚存田间劳作时带回的土屑……他手中的书并不固定,当我认字之后,可以辨出有时是《资治通鉴》,有时是《隋书》,肯定还有别的,只是我的记忆已被时光掐断。唯一难忘的,是他那个捧读的姿势。那时物质匮乏,全家人三餐无继,父亲的阅读似乎告诉我:书页上的文字比吃食金贵。
18岁时的高中暑假,父亲为我借来一本略带繁体的程乙本《红楼梦》。那本书更羞谈书衣了,索性没了封面,封二封三也不翼而飞,所幸保留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内核,我读得有点饥不择食,虽似懂非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这本书开始,正式开启了我的读书生涯。
后来升学到省城,再后来工作、成家,父亲有时过来小住,每次仍带着一两本用破布包裹的书。此时那些书已经像他的人一样悄然老去,黄旧残破,仿佛分分钟风蚀成尘。他经常倚在床头或沙发,仍是那个固定的捧读姿势,陪伴了我初为人妻人母时的焦头烂额。
当父亲携他的那些书衣一起故去,我也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书衣记忆。
最初的藏书是谈不上书衣的,彼时买的书往往几角、几元,后来渐渐升为几十元、上百元,书的衣裳也与时代同行,经历了由简到奢的时代变迁。印象最深刻的是我淘毛姆的近二十年。自从有了网购,我淘到许多几近绝版的珍品,泛黄的、软脆的纸页,也无时尚的腰封和花哨的装帧,看起来寒酸得要命,但在我眼里却价值连城。记得网购初期,我问一个网店客服有没有毛姆的《寻欢作乐》,他告诉我此书为“影印本”。当时实在不知“影印”为何物,在网店“不影响阅读”的承诺下,义无反顾地淘了过来。到手才知,它与正常印刷版的区别。好在真的并不影响阅读,只是无原书封面。这让我迅速恶补了“影印”知识,至今收藏的毛姆影印本除《寻欢作乐》外,还有《盛誉下的孤独者》《毛姆戏剧选》等。砖头书本,卖家真不容易,店家小伙说得客观实在:我得到的是跑腿费,你得到的是知识。
这样的过程,书衣,暂且隐退了。
有那么一个时期,约在十年前吧,书衣堂皇登场,渐成书界的“公主”“贵妇”。常见的就是全彩包装,封面是硬挺的铜版纸,折叠后将整书箍住。揭下这层“衣裳”,才到硬壳的第二封面。随着出版业的发展,书衣的奢华越发令人“不堪重负”:材质越来越奢靡,封面越来越厚重,腰封越来越花哨,“推荐语”越来越夸张……若想迅速打开整本书一读为快,实属不易,一层层像剥蒜头,每次阅读只好把封面套皮摘掉。正如马三立先生的单口相声《家传秘方》,小心翼翼揭开,揭到没了脾气,也不一定能看到“挠挠”。
想起欧洲宫廷舞会上那些盛装的贵夫人,衣饰对于她们来说早已喧宾夺主,才不管华丽的羽毛能否掩住自己苍白贫瘠的灵魂。
我曾忍痛扔掉许多书衣,书架上依然积累了厚厚一摞各种高档书衣,留之无用却又不忍丢弃,令人纠结不已。当然,我的书架上,更多的是那些看上去或清新淡雅或端庄厚重的书。有时,无衣胜有衣。
洋溢着儒雅书香的书衣,往往让这个世界眼前一亮。
是的,一件简洁别致的书衣,足以慰藉满纸的文字,以及阅读它的人。
(原载2024年5月9日《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