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8月16日,合盛硅业(603260.SH)披露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刑事案件进展情况。
据合盛硅业公告,公司于8月15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经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红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同时,记者自合盛硅业了解到,方红承胞弟方红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方红承伙同方红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销售“水解油”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了解,在合盛硅业的发展历程中,方红承扮演着重要角色。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方红承出任合盛硅业前身浙江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一直履职至2018年,其间经历了合盛硅业的股改上市。
2018年12月,合盛硅业对方红承进行高管离任审计时,发现方红承利用职权便利,将公司产品以低价独家销售给其胞弟方红兴的情况,认为其二人有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11月,合盛硅业从公安机关获悉,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2023年5月,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合盛硅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方红承亲属告诉记者,目前律师尚未与方红承见面,双方见面后会商议决定是否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