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航天保险:保费规模小、波动性高、损失金额规模大

老盈盈2024-08-10 10:1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8月6日,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使用长征六号改运载火箭,成功将千帆极轨01组卫星发射升空,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千帆极轨01组卫星是素有国产“星链”之称的“千帆星座”计划首批组网卫星。此次发射任务的圆满成功,意味着我国商业航天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由于航天发射面临“高价值”“高风险”“高技术”的特点,越来越多火箭和卫星企业为避免风险带来的财产损失,会提前为产品购买保险。同时,保险企业也看到了航天企业的需求,推出了火箭/卫星发射前保险、火箭/卫星发射险等航天险种。

多位保险行业人士表示,全球航天市场每年保费规模仅在5亿美元至7亿美元,2023年的损失金额超12亿美元,保费规模小且波动性高。由于风险高、保额高、损失烈度高(保险术语:指单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规模)等原因,保险公司目前对新型号火箭前几次发射的承保持谨慎态度。

航天保险有哪些

8月5日,银河航天公共事务总经理徐颖告诉经济观察报,银河航天为自有的低轨宽带通信卫星购买过保险。

根据该公司官网信息,银河航天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2022年3月5日、2023年7月23日成功将低轨宽带通信卫星发射升空。徐颖表示,2020年1月首次购买了发射相关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此后每次发射都有投保。

据徐颖介绍,航天发射面临“高价值”“高风险”“高技术”的特点。具体而言,航天产业高技术应用密集、卫星或火箭价值相对较高,而且风险高度集中,单次事故可能引发巨额损失。为避免风险带来的财产损失,很多航天企业会提前购买对应的保险。

她进一步指出,航天保险需要通过具备特种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例如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或通过具备资质的保险经纪公司购买。航天企业一般会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保额、费率及保单条款等事项,在风险起期(保障最开始的时间)前支付保费,保单即可生效。

航天保险主要包括火箭/卫星发射前保险、火箭/卫星发射险、卫星在轨寿命保险、发射第三方责任险和在轨第三方责任险。

火箭/卫星发射前保险主要指承保运载火箭或卫星从制造厂运至发射场的运输风险、在发射场的存储及转运风险,在技术中心和发射中心的测试、卫星与火箭对接、燃料加注等风险造成的损失。

一位在保险经纪公司从事航天保险业务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火箭或卫星从制造厂运输至发射场,到发射场之后做一些准备工作,一直到火箭点火之前,整个时间段都可以承保。有些企业觉得到了发射场就相对比较安全了,所以会只投保运输险,即承保从制造厂运输至发射场的风险。因此在发射前阶段,企业既可以选择发射前保险也可以只选择运输险。

火箭/卫星发射险是指承保火箭飞行阶段卫星和/或火箭发生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风险。卫星在轨寿命保险是指承保卫星在星箭分离过程、卫星轨道转移过程,卫星调姿和各项在轨测试过程中自身发生失败,或者进入轨道后因自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使卫星失去控制等全部损失;还有承保卫星在预定轨道上因意外事故发生导致运行失灵,无法正常工作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或因事故致使卫星寿命减少等损失。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承保卫星或火箭在其发射过程及其发射后,从火箭或卫星上掉落的物体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经济观察报从采访中了解到,“发射第三方责任险”是强制性保险,其余险种均为自主选择。

据了解,我国卫星发射和在轨保险项目大部分需要安排再保险,形成了涉及被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共保人(含首席承保人)、再保险经纪人、再保险人等多个主体的国内共保、国际分保的承保流程。

如何投保

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条款依据1972年《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进行拟定,责任限额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卫星选择1000万美元(搭载小卫星)、5000万美元和1亿美元(搭载大型通信卫星或遥感卫星)三个档次。

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表示,对于成熟型火箭的第三方责任险的费率约在万分之九到千分之一点一。例如一般中小型火箭的保额大约为500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约为3.5亿元,然后乘以平均千分之一的费率,保费大约35万元。如果是新型火箭,费率可能会更高一些,约为千分之二,以5000万美元的保额计算,保费可能达六七十万元。对于发射第三方责任险,如果火箭企业已经投保,卫星企业可以不用投保,卫星企业可以在入轨阶段再开始买“在轨第三者责任险”,因为风险相对较小,价格会便宜很多。

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进一步表示,“火箭发射险”的保额则根据火箭标的物的价值来确定,可以是1000万元、2000万元,甚至更多,首次发射或者前几次发射的保额一般不会太大,且费率相对较高,可能达18%至20%。例如,1000万元的保额需要缴纳的保费达180万至200万元,而且敢于在首次发射和第二次发射承保的保险公司也不多。如果火箭发射成功率一直很高,发射几十次后,费率可能会下降。对于发射险,卫星企业投保的费率与火箭企业基本一致。

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平安产险为新型火箭前几次带有试验性质的发射提供了定制化风险保障。例如,首席承保的长征8号火箭Y2是该型号的第二次发射,也是不带助推器构型的首次发射。平安财险此次承保新型号火箭的第二次发射在国内市场属于首创。

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表示,“发射前保险”的保额也是根据标的物(火箭或者卫星)的价值来确定。“卫星在轨寿命保险”的保额根据卫星折旧,价值会逐年递减。例如某颗通讯卫星在入轨初年时风险最高,保额会高达几亿美元,入轨几年后风险逐渐降低,到卫星寿命末期风险又会相应增加,因此卫星在轨寿命保险的费率会随着卫星的寿命,呈现逐步下降而后上升的趋势。

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多家火箭企业表示,他们目前还处于地面试验阶段,此阶段还不能投保。

上述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表示,地面试验目前还没有承保火箭或发动机本身财产损失的先例。因为地面试验时,火箭发动机的技术状态还没有完全确定,地面的发动机试车(火箭发动机地面测试)、震动试验往往目的是找到安全极限,例如发动机最大推力、最大点火时长、共振频率、最大加速度等,可以理解为带着破坏的目的去试验,不符合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当然,近期也发生过地面试车失控甚至爆炸的案例,给火箭以外的厂房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失,相关的保险方案业内也有讨论,但因为其中不可控因素太多,实际落地的难度很大。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在火箭/卫星制造阶段理论上也有保障产品,称为“航天产品责任险”,但航天企业现阶段也没有投保的需求。

据上述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产品存在的基础是可以向火箭、卫星或者零部件生产商进行索赔/追偿的商业及法律环境。例如在商业市场高度发达的航空领域,“航空产品责任险”是飞机及零部件制造商必须购买的重要险种。但是,在商业航天出现之前,我国的航天事业一直是以“抓总”(通过集中管理和协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目标的统一实现)的模式发展的,不存在向上游生产企业追偿的商业及法律环境,因此没有投保的需求。但随着商业航天不断发展,相信未来也会产生出“航天产品责任险”的需求。

如何索赔

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表示,他处理过的火箭索赔案例很多。近期他处理的一运载火箭发射任务失败,未能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已经是7次发射失败了4次。该企业保额为1000多万元,如果判断发射是完全失败,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发射任务设定一些索赔标准,例如要求火箭发射到达一定的高度、要求主星分离(在发射过程中,主要卫星与其他搭载的卫星在预定时间点分别进入各自独立的轨道)等,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上述平安产险负责人表示,卫星发射险和在轨寿命保险的基本索赔判定原则是“卫星失去使用价值”。任何卫星都设计了“冗余备份”(航天里的冗余是指通过增加额外的设备或系统来提高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应对可能的故障或问题),这是行业长期以来的基本要求,例如卫星必须携带至少一年的燃料冗余,电能余量一般不低于7.5%。只要卫星还有冗余备份可用,那它的使用价值就依然存在,也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6月25日,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运营管理的中星6C卫星因卫星推力器出现故障,导致推进剂消耗增加,预计卫星剩余寿命减少,与保险承保商就赔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确认该公司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中星 6C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32,217,422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33亿元)。

上述平安产险负责人表示,航天保险承保难度大,具体表现为火箭承保风险高,即便是最成熟的火箭、发射成功率也只有98%左右,对于新型号的前三次发射,损失率超过20%。一颗通信卫星的保额高达几亿美元,发射阶段如果出现问题基本就是全损。

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透露,相较国家队卫星研发的工艺,商业卫星的工艺更复杂,而且标准化产品少,承保风险较高。近年来卫星在轨运行时出问题的现象逐渐增多,未来随着在轨风险的增加,费率也会慢慢提升。

据上述平安产险负责人介绍,全球航天市场每年保费规模仅5亿美元至7亿美元,2023年的损失金额超12亿美元,如此小的市场规模造成承保能力有限,理论上国内航天险的承保能力大概只有1亿美元左右,基本上所有项目都需要大比例分保至海外市场。同时,海外市场因近几年损失较大,承保能力大幅收缩,无差别涨价,涨幅在100%左右,造成国内分保难度加大,成本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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