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事关小贷公司助贷业务风险,有地方组织已经开始关注。6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广东小贷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称,各小贷公司应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违法违规“助贷机构”的套路。
针对助贷行业乱象,协会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合理控制助贷机构数量,制定助贷机构准入标准,审查合作机构的外部声誉、涉诉情况、经营团队情况等,甄选业务场景良好、内部管理健全、符合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客群与产品定位的机构开展合作。
同时加强贷前资料审核。警惕助贷机构为了多赚取佣金,与借款人串通提供虚假贷款资料,采取伪造、编造虚假征信材料、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编造虚假的贷款用途等手段,骗取贷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也有不少助贷机构与小贷公司合作,打着小贷公司的名义宣传推广营销拉客。对此,协会也强调,小贷公司应加强对助贷机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防止助贷机构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销售、虚增费用、违规展业。
同时还应明示息费标准和收费主体信息。防范助贷机构巧立收费名目或将借款人的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上浮的方法赚取差额服务费。要严格审慎制定与助贷机构的合作协议条款。在风险承担、风险揭示、费用收取、信息保密、投诉和应急处理等方面,明晰权责边界。
此外,在贷后管理上,协会强调,小贷公司要加强贷后管理防范暴力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在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环节,应在合同中约定债权购买方对于债权的处理方式,禁止出现非法暴力催收或者是“软暴力”的行为。
同时要重视商誉风险管理,维护行业形象。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商誉风险管理政策,定期就助贷机构的合作情况,包括退件率客户质量、业务风险以及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涉及到案件、重大投诉或员工问题的,要立即对相关机构或人员采取强制性措施,对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中,确实有不少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机构合作,二者或以牌照租借方式,或以签署合约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面向消费者展业,但实际操作中信息披露、营销宣传、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漏洞重重。
例如,有的机构存在虚高宣传,对外称“最高可借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消费者在填写信息和授权后,获取的贷款额度极少或利率畸高,也有的宣称贷款服务由小贷公司提供,但却在助贷平台操作下层层传递,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小贷公司自身,均对背后的真实贷款资金方一概不知。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协会这一风险提示,一方面体现出协会对贷款业务展业现状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也折射了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机构合作模式中的缺陷,需要高度警惕相关陷阱,提升展业合规性”。
正如协会风险提示中所述,苏筱芮认为,目前市场上衍生的小贷公司助贷问题,不管是在贷前还是贷后均有涉及,因此小贷机构应当依照风险提示要求,从贷前准入环节就需要加大门槛,对合规性低下尤其是具有劣迹前科的助贷机构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也需要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回访沟通及投诉问题处理,对于金融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助贷机构,及时将其清理出合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