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消息,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西百色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缴存人及其配偶在百色市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房产销售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撤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全额退回提取的金额。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单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