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宣布,自2024年6月11日起,将该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将从80万元/户提升至100万元/户;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将从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此次调整旨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促进象山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象山县当前政策,特定人群如高学历毕业生、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以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还能享受额外的贷款额度上浮。例如,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高级层次人才二孩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144万元提升至180万元,增加了36万元。